2、为方便调查和后期数据更新,植物元素的调查应划分区块。区块的划分可参照公园绿地的养护管理单元,也可结合道路水系等分界标识划分为若干区块。零星绿地可单独划分为一个区块。
3、非植物元素以公园绿地整体为单位,零星绿地遵循同样原则。
4、调查元素的本底资料属性包含绿地名称、地点、工程量、绿地GIS系统ID码、区块编码、养护等级等信息内容。
5、调查资料必须留存纸质和电子稿版本,包括调查详表和汇总表两部分。
四、技术标准
A、植物元素调查的相关技术标准
(一)乔木。
分为常绿乔木和落叶乔木,并按照种植方式分成孤植、单排、双排以及双排以上四种形式。
1、类型
(1)孤植:树形优美、自成一景、单独种植的乔木及悬铃木行道树可作为“孤植乔木”统计。
(2)、单排:非悬铃木行道树或绿地内主干道上成行种植的乔木(包括树阵)作为“单排乔木”。
(3)、双排:同种或不同种类的乔木集中种植,株数少于30株,称为树丛,有零星灌木(非整形)混种的,可将灌木与乔木共同计入。
(4)、双排以上:同种或不同种类的乔木集中种植,株数大于30株,称为树林,有零星灌木(非整形)混种的,可将灌木与乔木共同计入。
零星一般指5株以下。
常绿乔木和落叶乔木混交种植的,则先区分该群落内乔木总株数,确定属于树林或树丛,然后,分别计数常绿乔木、落叶乔木实际株数,填入单排或双排的常绿或落叶乔木中。
如乔木与灌木(非零星)混交种植的,则首先确定该群落树木总株数,确定树林、树丛,然后按照常绿、落叶分别计数乔木、灌木数量,填入单排或双排的常绿、落叶乔木或常绿、落叶灌木中。
2、规格
按照胸径大小划分,5CM以下(含5CM)的,计入5CM范围,5-10.0CM计入10CM,10-20.0CM计入20CM,20-30.0CM计入30CM,30-40.0CM计入40CM,40CM以上计入40以上。
以株数为统计单位。
(二)灌木
分为常绿灌木和落叶灌木二种。并按照种植方式分成孤植、单排、双排以及双排以上四种形式。
1、类型
(1)孤植:同乔木。
(2)单排:在主干道、园路单排种植(通常无上层乔木)的灌木,作为“单排灌木”。
(3)双排:散生种植的灌木,株数在30株以内,作为“双排灌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