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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九)指导县(市、区)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5个职能处室:

  (一)秘书行政处。协助办领导处理、协调日常政务工作;负责机关文秘、档案、文印、保密、宣传、政务信息、统计、会务、接待和后勤保障等工作;牵头组织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协助领导做好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资福利、专业技术职称评聘、教育培训、计划生育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办机关财务工作。

  (二)政策协调处。负责协调全市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拟定市政府各部门以及行政授权单位的行政审批事项进入中心的方案;协调中心各窗口单位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协调行政审批事项无偿代理服务工作;负责对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招标(采购)文件的审查工作;协调、督促各行政监管部门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出现各种争议、纠纷、举报、投诉和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负责应诉、申诉及其他法律工作。

  (三)审批业务处。拟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各项管理制度、实施办法等综合性文件,并监督实施;制定行政审批服务各项业务规则和流程;负责联合审批事项的确定,对涉及两个及两个以上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协调,确定联办事项的主受理窗口,组织联审会议;负责中心窗口的设立、调整与综合窗口以及网上审批平台的业务指导;指导首次办理预登记工作;指导各县(市、区)行政审批改革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统计、汇总和分析工作。

  (四)交易业务处。拟订公共资源交易各项管理制度、实施办法等综合性文件,并监督实施;制定公共资源交易的各项业务规则和流程;负责对建设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及建设工程应公开转邀请招标方式的核准工作;负责对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审专家和专家库的建设、管理和考核工作;负责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体系的管理;负责对投标人信息库的建设和管理;组织、指导县(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和业务培训;负责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情况的汇总、统计和分析等工作。

  (五)监督检查处。负责全市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和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中心窗口单位行政审批行为的内审工作;负责中心窗口单位行政审批工作及其工作人员的考核;负责牵头组织对招标代理中介机构的考评;负责中心公共资源交易过程的综合监管,对重大项目参与全程监督;负责行政监管部门履行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情况的督促、协调、考核;负责接待、受理服务对象的投诉,并协调处理和答复;负责对县(市、区)行政审批工作和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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