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综合处。负责全市商务运行监测和统计分析;提出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等宏观调控建议;汇总商务统计资料,发布商务信息;研究分析国际、国内商务形势和发展趋势,拟定全市商务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编报执行年度进出口总值计划;研究分析商务运行和结构调整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措施和相关建议;负责有关重要文件和综合性材料的起草工作;组织协调商务课题调研工作;组织协调商务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提出年度各类考核目标、扶持资金的计划建议,承担商务工作绩效评估。
(四)计划财务处。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商务工作的财税、金融、外汇、保险政策,牵头拟订促进商务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承担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对外投资与经济合作的扶持资金、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负责申报和争取国家、省有关各项商贸扶持资金;承担局行政经费的使用管理、编制预决算并执行;承担局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基本建设和内部审计工作;承担对直属企事业单位财务、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商贸企业财务会计有关工作;牵头协调财贸、税贸、银贸、汇贸、信贸等部门涉及商务工作的相关事务。
(五)商贸发展处。拟订商贸流通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工作,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研究拟订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现代会展、电子商务等流通方式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培育和规范城市商业设施建设;承担百货业等传统流通业态行业管理;承担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的行业管理,指导社区商业发展;指导流通体制和流通企业改革,培育大型流通企业,促进中小流通企业发展,培育老字号等商贸品牌;承担全市成品油仓储和市区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并实施,按规定承担成品油经营许可的初审上报及市场运行和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推广使用甲醇汽油等替代燃油;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参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商业欺诈工作。
(六)市场体系建设和运行处。拟订规范市场体系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推进流通领域标准化建设;承担商品市场的规划引导及提升发展,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和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负责市场预测、预警和信息发布;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组织解决市场运行的重大问题;负责肉类、食糖等国家储备的收储和投放工作;指导“三绿工程”,承担“菜篮子”产品流通的行业管理;协调酒类流通管理工作;承担药品流通行业管理;承担全市突发公共事件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的有关工作;承担商务领域行政综合执法,指导商务举报投诉服务网络建设,承担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负责生猪定点屠宰工作以及屠宰行业的行业指导和管理;负责商业相关行业协会的指导;指导开拓城乡市场、促进消费升级;指导管理拍卖、典当、租赁、内资直销、汽车、旧货等特殊流通行业;负责行业统计工作,分析行业经济运行并提出建议;指导商贸行业职业道德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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