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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十三)负责全市市级以上各级开发区的综合协调、指导和日常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牵头审核上报国家级开发区、省级经济开发区的设立、升级和区域调整;负责开发区投资环境综合评价和考核工作;监测分析开发区运行情况;参与研究制定全市开发区发展规划和促进政策。

  (十四)促进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依法审核在境外投资企业(机构)的设立,指导协调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业务;承担外派劳务和本市公民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牵头处置境外经贸纠纷和突发事件;负责多双边援助和对外援助工作。

  (十五)负责综合协调有关世界贸易组织事务的具体工作,负责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建立健全对外贸易和产业损害预警机制,指导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案件的应诉应对及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有关产业安全方面工作;负责国际贸易壁垒的应对和对外贸易的知识产权工作;组织实施有关反垄断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反垄断审查,指导企业做好反垄断应诉工作,开展多双边竞争、贸易政策交流与合作。

  (十六)推进我市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多双边经贸往来与合作,促进经贸联系;牵头组织赴国(境)外重大经贸交流活动;联系境外温州商会。

  (十七)负责协调检验检疫、海关、质量技术监督、银行、外汇、贸促会、出口信用保险、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与商务工作有关的事项;指导国内贸易和对外经贸中介机构及相关社会团体工作。

  (十八)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商务局设12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局机关有关重要文件的起草审核工作;督办商务出国(境)团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境内外展销、招商重大团组的随团后勤保障工作;承担政务信息公开、政务督办、公文管理、机密、保密、秘书事务、信息网络建设、外宣、政府采购、扶贫、信访、文印、外商邀请和接待等工作;负责办理行政复议和应诉。

  (二)人事处。承担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劳动工资、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市商务系统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申报工作;负责市商务系统出国人员政审;承担局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的安全和保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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