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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十)职业能力建设处。拟订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全市城乡劳动者职业能力建设政策和发展规划;负责企业职工、社会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的技能培训工作;拟订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健全技能人才评价体系;综合管理全市职业技能大赛;拟订全市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等级考核鉴定;拟订全市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发展规划、政策和管理规则;综合管理全市技工院校;承担市技工学校招生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负责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高层次、紧缺急需专业技术人才和学术技术带头人的选拔、培养,以及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和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的选拔管理工作;负责专家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全市博士后综合管理工作;拟订留学回国人员来温工作、创业政策并组织实施,归口管理留学人员创业园;组织留学回国人员申报国家、省人才引进计划和创业项目资助;负责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贯彻落实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考试政策规定,管理协调全市专业技术资格评价和资格考试工作;组织实施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制度;负责职称资格审查评审和资格考试条件审查;承担市博士后工作办公室和市职称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事业单位改革、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政策,负责推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负责推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及市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拟订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竞聘上岗、培训、奖励惩戒、考核、申诉控告等政策规定并指导实施;拟订事业单位和机关工勤人员公开招聘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市属事业单位和市级机关工勤人员招聘方案的备案审核以及录用手续办理工作;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登记管理制度;参与全市事业单位人员及机关工勤人员统计工作;承担市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三)劳动关系处。拟订劳动关系协调和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政策;拟订全市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劳务派遣管理办法;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及特殊工时审批操作规范,指导工时制度、职工休息休假制度及劳动定额等劳动标准制定工作;指导用人单位规范劳动用工管理;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组织并监督企业实施最低工资标准;定期组织确定劳动力市场工资价位;参与市级劳动模范的评定工作;承担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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