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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八)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组织实施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制度;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评价和资格考试工作;归口管理博士后和留学人员来温工作;拟订高技能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九)负责全市引进国(境)外人才智力工作,拟订全市引进国(境)外人才智力政策;负责全市外国专家及港澳台专家的管理工作;归口管理全市出国(境)培训工作;负责促进国(境)外人才智力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组织评选市“雁荡友谊奖”。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并按管理权限组织实施; 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贯彻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公务员制度;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实施本市荣誉制度、政府奖励制度;组织开展政府公务员考核;受市政府委托管理市行政学院;承办市政府人事任免手续。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三)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 制定完善工时制度和职工休假制度; 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19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局内重要政务、事务;负责机关文秘、政务信息、政务督查、机要、档案等日常运转工作;承担重要会务组织、安全保密、行政管理、后勤服务、公务接待、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综合管理局新闻宣传工作;综合管理局政府门户网站;负责局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直属单位的财务指导和监督工作;牵头实施市人才专项经费分配方案;负责对全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联系指导局相关学会(协会)等社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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