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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卫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三)行政审批处(法规处)。负责制定卫生行政审批和法制工作相关制度、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卫生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工作;组织实施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协调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牵头负责卫生行政执法的指导、审核和备案工作,监督卫生行政执法行为;负责卫生行政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工作,参与卫生行政重大决策的合法性论证与审核;会同业务处室承担卫生法律规范适用中的行政解释工作;组织、指导卫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四)规划财务处。拟订全市卫生事业发展规划、中长期卫生经济发展战略和年度计划。指导区域(县域)卫生规划编制;拟订全市卫生资源配置标准、卫生装备标准和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指导推进公立医院经济运行机制改革;负责编审全市卫生事业经费预、决算及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以及市直属医疗卫生单位财务、基建、节能减排、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指导县(市、区)重大卫生建设项目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本建设;组织实施直属单位法人代表经济责任审计及其他审计工作;负责全市卫生统计、综合效益评价工作;负责市级医疗卫生单位总会计师、财务科长人员委派和日常业务管理;负责医疗器械部门采购管理,以及药品和卫生耗材集中采购日常监管工作;统筹安排卫生援助项目和扶贫工作经费;会同有关部门监管医疗卫生服务指导价格执行情况,参与做好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等工作。

  (五)医政处。牵头拟订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参与拟订社会资本参与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政策措施,指导和监督民营医疗机构健康规范发展;监管医疗机构医疗和服务质量;依法监管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及其执业人员执业活动;负责医疗技术准入许可审核和医疗废弃物管理;负责管理医疗机构内部药事及医疗器械工作,参与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贯彻落实;负责医疗救护和医疗队的组织协调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重大人员伤亡事件组织紧急抢救;负责医疗纠纷处置管理和采供血机构及临床用血质量的监管;指导院前急救体系建设;负责城市医院支援农村、社区医疗工作(对口支援);负责联系医学会、护理学会、医院管理协会等社会团体和市级医疗质控中心、残联、慈善团体等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医学科技和教育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重点学科(专科)建设,组织指导科研攻关、科技协作和科普工作;承担医药卫生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工作;承担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全科医学教育和毕业后医学教育工作,组织指导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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