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人事处。负责市政府办公室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教育培训、劳动工资、职称评聘、出国政审和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牵头负责市政府办公室的目标管理工作;联络市政府驻外办事机构。
(十七)行政处。承担市政府办公室日常行政事务工作,联系安排市政府及办公室领导的内外事活动;负责需由市政府办公室安排的重大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做好市政府主要领导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市政府办公室安排的内外宾接待工作;管理、结算市政府专项经费和市政府办公室经费工作;负责市政府办公室固定资产的购置管理、会议室使用管理和车辆调配维护工作。
(十八)应急综合协调处。协助市政府领导分析突发公共事件的发展态势,确定启动应急预案的级别;接收、报告和发布突发公共事件的紧急信息;传达和督促落实市政府领导的指示;协助市政府领导做好有关应急处置工作;参与突发公共事件的总结评估和应急处理的专题报告;承担应急办日常工作。
(十九)应急预案管理处。负责市总体应急预案的修订和预案体系的完善;检查指导各级、各部门应急预案的制订和落实;参与应急工作有关规章制度、规划和政策的拟订;组织、指导应急预案的演练;组织公共安全的宣传教育和应急工作的干部培训;建立和管理应急处置档案材料。
(二十)反走私处。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协调走私大要案的查处工作;协调处置有关反走私的突发、应急事件;加强反走私部门工作联系,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缉私调剂资金分配方案,监督检查资金使用情况。承担市政府反走私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十一)海防管理处。协调海防综合治理和专项治理行动;制订海防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编报海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指导组织实施海防基础设施建设及其维护管理工作;配合做好沿海地区军事设施安全保护工作;开展海防政策法规宣传、基本知识教育、理论研究和业务培训;负责加强海防管理部门工作联系。承担市政府海防管理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十二)口岸管理处。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口岸开放规划;负责口岸开放的报批工作;负责口岸查验单位设置、建设的规划、报批工作;协调全市口岸客、货运输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开辟国(境)外航线报批工作;协调、督促地方电子口岸建设;组织协调文明和谐口岸建设工作;承担市大通关建设日常工作。承担市政府口岸管理办公室日常工作。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