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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在市体育局系统开展“清剿火患”行动的通知

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在市体育局系统开展“清剿火患”行动的通知


局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清剿火患”战役大会》会议精神,根据上海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 “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就市体育局系统开展“清剿火患”行动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市政府要求,结合市体育局系统实际,在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五大活动的基础上,通过全面发动、全面清剿,进一步深入排查单位火灾隐患,采取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切实加强单位消防“四个能力”建设,有效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市体育局系统消防安全形势平稳,为备战奥运会、全运会和开展冬训工作提供安全保障。
  二、组织领导
  市体育局成立由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刘建胜同志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成员由局机关有关处室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市体育局安全维稳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内,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联络沟通、情况汇总等工作,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清剿火患”行动推进有力有序。
  三、实施步骤
  (一) 清剿火患阶段(11月1日至2月6日)。各单位要抓好动员部署,根据自身特点,明确目标任务,明确部门职责,定时、定点组织开展清剿行动,做到不漏一块区域、不漏一个场所、不漏一个死角。对前阶段已经排查和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组织“回头看”;要与冬训和备战工作及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庆安全保卫工作有机结合,确保重大节日、重要节点、大型体育赛事和活动的消防安全。
  (二) 总结验收阶段(2月7日至2月20日)。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清剿火患”行动开展情况、成效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探索建立排查整治长效机制,巩固、深化成果,市体育局将组织开展“清剿火患”行动情况的抽查和检查。
  四、清剿范围及整改重点
  (一) 单位内部场所和器材设备
  全面排查单位内部办公室、消防器材、消防水源、安全疏散通道、变电间、食堂、锅炉房、危险品放置点等重要区域、重点部位和设施消防安全,对电器、电线老化、电线乱拉乱接、违章用火用电、堵塞安全疏散通道、违规放置危险品等消防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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