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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徐州市委、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反腐倡廉建设“八大工程”的意见

  11.实施“素质提升”工程,努力建设“善监督、能创新、懂经济”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中按照“工作标准更高、创新意识更强、学习氛围更浓、队伍管理更严”的要求,大力开展“学先进、走前列”主题实践活动,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以思想建设为先导,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坚定信念,开拓思路,指导实践。以组织建设为保证,选准干部,配强班子,带好队伍。加强派驻机构统一管理、乡镇纪检组织、农村纪检监察工作室和村级纪律监督组织建设,探索在非公经济组织中建立纪检组织。以能力建设为基础,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培训体系,强化法律、经济、科技、管理等业务知识学习和岗位实践锻炼,进一步增强工作本领,提高服务和促进科学发展的能力、做好群众工作和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有效惩治和预防腐败的能力。以制度建设为根本,健全纪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和重大事项决策程序,提高领导班子的科学决策水平。建立严密的业务流程和内控机制,完善绩效管理,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以作风建设为关键,坚持正人先正己,执纪先守纪,带头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主动接受党代表的监督,接受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群众的监督,接受新闻媒体的监督,努力塑造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三、组织保障措施
  12.强化组织领导。实施反腐倡廉建设“八大工程”,是提高我市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的创新举措。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反腐倡廉建设“八大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安排,相互促进。市建立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暨实施“八大工程”领导小组,市委书记任组长,市长、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各县(市)区委书记为领导小组成员。各地各部门也要相应建立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实施“八大工程”的组织领导。
  13.狠抓责任落实。健全分层实施、分级负责、分工落实、齐抓共管、责任到人的责任体系。各级党政领导班子要定期听取反腐倡廉建设“八大工程”实施进展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责任分工,抓好牵头任务的组织实施。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按照每项工程的总体要求和安排,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完成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对常规工作,要努力实现规范化、制度化;对重点工作,要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抓突破、见实效;对特色工作,要不断创新提高,形成品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协助党委、政府,根据每年中央和省、市有关反腐倡廉工作部署,及时充实调整“八大工程”任务,搞好细化。同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做好加强组织协调和业务指导,整合反腐倡廉工作的各种力量和资源,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形成反腐倡廉的强大合力,确保反腐倡廉建设“八大工程”各项任务的全面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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