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实施“监督制衡”工程,大力推动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和电子监察系统升级,拓展系统功能,加强运行管理,实现权力运行规范高效。开展“领导干部晒权力”活动,各级领导干部根据职权法定原则,列出权力清单,将权力运行置于阳光之下,主动接受监督。深化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办事公开,提高权力运行透明度。深化“勤廉双述”制度和“三资四化”工作,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廉洁用权的监督。完善镇级纪委监督同级党政领导班子工作机制,实行“四权五制”新举措,规范乡镇权力运行。推行党政“一把手”向纪委全会述廉制度、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强化对党政正职的监督。加强党风廉政巡查,实现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常态化,促进《廉政准则》、《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
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的落实。树立“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观念,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拒不执行和恶意规避制度等行为,提高制度执行力,维护制度权威性。
8.实施“正本清源”工程,切实完善防治腐败制度体系。大力推进体制机制制度改革。完善选拔任用干部制度,逐步健全选举制、任期制、换岗交流制和用人失察责任追究制。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度。加快建立和完善公共财政体制,实行政府投资项目绩效评价制度。健全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重大投资项目决策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工程、资金、干部“三安全”。建立公共资源配置、公共资产交易、公共产品生产领域防止利益冲突机制,最大限度遏制权力对微观经济活动的干预,最大限度压缩腐败现象滋生的空间。建设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环境。推行公有房屋租赁权公开竞拍等制度,强化国有资产监管。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完善企业廉洁承诺制度和市场准人、退出机制。探索“制度十科技”的工作方式,以电子政务信息平台为依托,构建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科技防腐网络系统。建立利益引导机制,使防治腐败由主要依靠惩戒手段向注重运用经济手段转变,由主要依靠行政手段向注重运用市场机制转变,促进领导干部的廉政行为与利益需求的和谐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