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开展上海市2010年国民体质监测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的通知
各区县体育局、有关单位:
在各区县体育局的重视和支持下,上海市2010年国民体质监测工作顺利完成。为鼓励先进,强化示范,经研究,决定开展上海市2010年国民体质监测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
优秀组织奖、组织奖,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四项。
二、评选对象
参与2010年上海市国民体质监测工作,为体质监测工作的实施和研究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其中优秀组织奖、组织奖评选对象为区县体育局;先进单位评选对象为参与2010年体质监测工作的组织单位、体质监测点;先进个人评选对象为参与工作的人员,包括组织管理、技术测试和研究人员等。
三、评选名额
黄浦区(含原卢湾)推荐上报先进单位10个,先进个人16名;浦东新区推荐上报先进单位8个,先进个人12名;其它区县推荐上报先进单位5个,先进个人8名(详见附件1)。
四、评选要求
(一) 优秀组织奖、组织奖评选
由上海市体育局群体处会同有关单位根据区县体质监测组织工作、上报数据质量等情况予以综合评定,区县不组织申报。
(二) 先进单位的评选
1.领导重视和支持体质监测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单位完成好监测任务。
2.组织严密,工作规范,监测数据无偏差,各年龄组、监测样本无空缺。
3.对领导重视,组织得力,连续组织开展三次国民体质监测的监测单位优先评选。
(三) 先进个人的评选
在体质监测工作中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工作规范,为体质监测和体质研究分析做出贡献的管理、工作和研究等人员。
五、评选办法
(一) 体质监测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由各区县根据《上海市体质监测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名额分配表》进行推荐。推荐材料须经单位和区县体育局盖章后上报。
(二) 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由各区县体育局统一申报,推荐材料认真填写,一式两份于2011年11月30日前(以邮戳为准)报上海市体育局群体处(汇总表报送电子版)。推荐材料用A4纸打印,字迹整齐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