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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温州市委办公室、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1)编制设置方案。根据本实施意见规定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控制标准,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责、目标任务、人员结构和事业发展需要等因素,编制岗位设置方案;

  (2)核准设置方案。岗位设置方案经单位负责人员集体讨论通过后,填写《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审核表》,按规定报主管部门审核,组织或人事部门核准;

  (3)编制岗位说明书。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编制岗位说明书,明确岗位的工作职责、目标任务、任职条件和绩效考核标准等主要内容,作为人员聘用与管理的主要依据;

  (4)拟定实施方案。在核准的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额内,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应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实施范围、政策依据、设岗原则、岗位基本情况说明、岗位聘用程序和形式、组织领导、实施步骤、完成时限等主要内容;

  (5)实施方案备案。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应在广泛征求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单位负责人员集体讨论通过,并在本单位公示5个以上工作日后,报主管部门审核,同级组织或人事部门备案;

  (6)组织实施。事业单位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积极稳妥地组织实施;

  (7)认定。事业单位完成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工作后,填写《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情况认定表》,并提供《岗位设置和聘用综合报告》、《岗位聘用人员名册》等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组织或人事部门进行认定。

  19、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行核准制度。具体按以下程序和权限进行审核:

  (1)市直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报市组织或人事部门核准;市直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组织或人事部门核准。

  (2)县(市、区)直属及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由市组织或人事部门授权县(市、区)组织或人事部门核准,汇总后报市组织或人事部门备案。

  (3)事业单位确需设置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由事业单位提出申请,按照隶属关系逐级报省委组织部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如经核准的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将空位数累加至专业技术三级岗位。

  (4)事业单位需要设置特设岗位的,填写《事业单位特设岗位设置审核表》,按照隶属关系逐级报市组织或人事部门核准。

  (5)事业单位需要设置技术工一级、二级岗位的,填写《事业单位技术工一级、二级岗位设置审核表》,按照隶属关系,根据本实施意见第7条规定的核准权限,分别报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或市组织、人事部门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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