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社会体育指导员社区指导站、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体育传统校和青少年俱乐部由市体育局群体处负责推荐。
四、报送材料:反映被推荐单位2011年组织开展大型群体活动的文字、图片、影像材料。
五、报送要求:
(一)请各区县体育局务必按照“优秀组织奖”和“先进单位”评选标准所规定的评选对象进行推荐,推荐单位要具有广泛代表性。
(二)报送图片请保存为JPG格式并将电子版刻盘随书面材料寄送,名称要求概括图片展示内容,不需要洗印。
(三)上报材料务必于2011年11月15日前报市体育局群体处,逾期报送,将不予评选和表彰。各区县体育局需在推荐表的“市(地)体育行政部门意见”栏中盖章,同时报送电子文件,电子邮箱地址:matich@163.com。
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市体育局群体处 陈慧
特此通知。
附件:1.全民健身活动优秀组织奖和先进单位评选标准
2.2011年全民健身活动优秀组织奖推荐表
3.2011年全民健身活动先进单位推荐表
上 海 市 体 育 局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四日
附件1:
全民健身活动优秀组织奖和先进单位推荐标准
一、优秀组织奖
(一) 推荐对象:省(区、市)级、地(市、县)级或负责本行业、本系统体育工作的职能部门或社会团体(组织)。
(二) 推荐数量:根据近年各省(区、市)、行业体协组织开展有影响、示范性全民健身活动情况及群体工作开展状况确定推荐数量(见附件5)。
(三) 推荐标准:
1.领导重视,机构健全,措施得力。有专门的健身活动领导机构,每年专题研究全民健身工作两次以上,活动有计划,经费有保障。
2.广泛动员,综合协调,组织有序。统筹协调有关单位、协会、社团,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注重媒体宣传,组织能力强。
3.覆盖面广,受益人多,效益显著。积极倡导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主题明确,形式创新,内容丰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效益明显。
二、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