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大同市煤炭企业矿井建设协调服务的通知
(同政办发[2011]155号)
有关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
为了认真落实2011年9月6日召开的全市建设矿井促进会会议精神,在确保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有序推进矿井建设,进一步加强政府及职能部门的指导、服务力度,有效解决兼并主体和煤矿企业在矿井建设过程中遇到的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建立良好的服务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协调服务领导组
组 长:胡玉亭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梁全胜 市政府副秘书长
仝 杰 市煤炭工业局局长
郭 辉 市煤炭工业局副局长
成 员:郭 宪 市监察局副局长
李义明 市纪委副处检查员
赵全义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高岩山 市水务局副局长
宋玉良 市环保局副调研员
贾恒春 大同煤监分局副局长
卫 兵 市工商局副书记、调研员
赵文元 市供电分公司副经理
常国文 左云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刘巨平 南郊区政府副区长
姚夏冬 新荣区区委常委、副区长
姚文章 浑源县政府副县长
赵世彪 城区政府副区长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煤炭工业局,办公室主任郭辉(兼)。
领导组办公室成员:
李同豫 市煤专办干部
刘 江 市煤专办干部
葛有成 市煤炭工业局办公室主任
宋 洋 市煤炭工业局规划发展科科长
王 勇 市煤炭工业局应急救援科科长
张有明 市煤炭工业局科技装备科科长
邓树文 市煤炭工业局行业管理科副科长
马玉泉 左云县煤炭工业管理局局长
杨 富 南郊区煤炭工业局局长
张 斌 新荣区煤炭工业局局长
郑怀孝 浑源县煤炭工业管理局局长
赵真玺 城区煤炭工业局局长
二、强化政府及各相关部门的服务职能
1、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全市矿井建设的协调促进工作,定期组织召开会议,分析问题,查找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积极协调县区政府和各职能部门按照议定要求限时办结,并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领导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