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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温州市委办公室、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3、总结评估(12月份)。各地、各部门要对“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深入分析、认真评估、查漏补缺。市委、市政府将组织各地、各部门进行交叉检查,综合评估专项行动成效,总结经验、查找不足,研究构建基层管理合作平台,巩固打击整治成果。

  (二)第二阶段(2012年):在认真总结第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再次进行专题部署,深入推进打击整治行动,并建立健全防范打击“四黑四害”的长效工作机制。

  六、具体措施

  (一)全面开展排查摸底。各地、各部门要迅速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深入排查辖区内涉嫌“四黑四害”违法犯罪活动的线索。各乡镇(街道)作为基础排查工作的主责部门,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走街串巷、进村入户,全面排查、及时掌握辖区内易涉及“四黑四害”问题的行业市场、生产单位、加工场所、经营店铺、商场超市的底数、位置分布、负责人员等基础性情况,逐一登记造册,并对排查发现的相关问题及时反映、通报相关部门。相关职能部门要以“三个深入”为要求,大力强化线索排摸工作,即深入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重点区域,深入厂房车间、建筑工地、废旧仓库、出租房屋等重点部位,深入集贸市场、娱乐服务场所、宾馆旅店、刻字印刷、典当行、废品收购站点、二手自行车和手机交易市场、网吧等重点行业场所,全面进行“地毯式”排查,对经常昼伏夜出、行踪诡秘的可疑人员和搬进搬出、用水用电反常等可疑情况,要跟踪调查,并深入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开展暗访侦查,获取一批深层次、高质量的案件线索,实施深度打击。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情况沟通,及时互通、反馈涉及“四黑四害”的相关线索,并适时、视情组织开展联合调查行动。

  (二)广泛开展宣传报道。要利用互联网、电视、电台、报纸等公共媒体,及政府门户网站、社区宣传栏、宣传标语等宣传阵地,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并制定、发布公告,向全社会广泛告知“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形成全方位、立体型的宣传阵势。要通过宣传,积极营造党委、政府打击“四黑四害”及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坚强决心,引导人民群众加深对“四黑四害”的认识和了解,充分发挥人民群众主动参与意识,依靠人民群众、发动人民群众提供“四黑四害”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公安部门要设立专用举报电话,及时公布群众举报线索的途径,接受群众举报。对举报线索要逐一登记、逐一核查,及时流转、及时侦办,对属于相关职能部门管辖业务的,要第一时间通报并移交案件线索。对查证属实、举报有功人员,按照《浙江省举报食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有功人员奖励办法》(浙财社字〔2005〕116号)和《浙江省举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有功人员奖励办法(试行)》(浙公通字〔2005〕58号)规定,及时兑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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