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温州市委办公室、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温委办发[2011]131号)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直属各单位:
《温州市“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2011年9月22日
温州市“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方案
为加强食品、药品、农资、建材等领域的安全监管工作,根据上级部署,市委、市政府决定组织开展“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具体行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障民生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根据“政府主导、属地负责、部门共责、综合治理”的原则,按照“以打开路、打排并进、部门联动、从严惩处”的思路,严厉打击整治制售有毒有害和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的“黑作坊”、制售假冒伪劣生产生活资料的“黑工厂”、收赃销赃的“黑市场”、涉黄涉赌涉毒的“黑窝点”这四类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严重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严重危害百姓财产安全、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社会诚信的“四黑四害”,打一场“打四黑除四害”的人民战争,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为构建“平安温州”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通过此次专项行动,着力搭建党委政府领导、公安机关为主、职能部门协作、人民群众参与的工作平台,实行综合治理,建立健全防范和打击“四黑四害”违法犯罪活动的长效工作机制,努力从源头上、基础上、根本上解决民生性、源发性违法犯罪问题,坚决防止发生因“四黑四害”问题引发重大案(事)件、引发网络公共事件、引起高层关注事件。具体工作目标为:
(一)严厉打击制售有毒有害和假冒伪劣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惩处一批组织实施制售行为的犯罪分子,捣毁一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的“黑作坊”;
(二)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生产生活资料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惩处一批组织实施制售行为的犯罪分子,取缔一批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建材产品,非法制售超标、伪劣烟花爆竹和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非法制贩假印章、假文凭、假证书、假车牌、假居民身份证的“黑工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