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
开展高职教育综合改革试点。优化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环境,着力推进“地方政府促进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综合改革”国家试点工作,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提高高等教育服务地方经济的质量和水平。强化地方政府统筹发展职业教育的职责,切实有效发挥地方政府主导与调控指导作用,建立行业、企业、地方与高校合作共建的产学研联盟长效机制。适应地方发展需要、开辟联动发展的服务型高等职业教育区域,将高等职业院校办成有效支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级应用型人才培养高地。建立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与产业布局紧密衔接的专业结构。建立与企业行业联动发展的校企深度合作制度。创新理事会、职称评聘、自主招生、公共财政投入等体制机制,促进高等职业院校可持续性发展。
明确政府教育管理责任。以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为重点,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提高公共教育服务水平。推进政校分开,促进管办评分离,形成政事分开、权责明确、统筹协调、规范有序的教育管理体制。市、县两级政府要切实履行统筹规划、政策引导、监督管理和提供公共教育服务的职责,建立健全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完善教育中介组织的准入、资助、监管和行业自律制度,培育专业教育服务机构。积极发挥行业协会、专业学会、基金会等各类社会组织在教育公共治理中的作用。
建设现代学校制度。依法健全各级各类学校的办学章程和学校管理制度。完善中小学校校长负责、党组织政治核心、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参与的管理监督机制,积极推动社区、学生及家长对学校管理的参与和监督。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倡导教育家办学。健全校务公开制度,提升校本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水平,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完善民办学校法人治理结构,规范理事会或董事会决策程序,全面推行监事制度,切实保障民办学校校长依法行使职权。
(五)加强教育交流合作
加强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启动实施教育国际交流合作工程,全方位、多层次推进教育合作与交流,提升温州教育综合实力。创办温州国际(华侨)实验学校,为在温创业的外籍人士、华人华侨子女接受教育创造良好条件。开发国际化校本课程,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人才,探索进一步拓展学生国际视野的方式。建立教育国际交流合作新机制,鼓励中小学、职业学校加强友好学校、姊妹学校建设,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国际交流学习机会。支持在温高校与国外一流高校合作办学。加快“走出去”步伐,开辟教师海外培训基地,深入开展名师、名校长的国外、境外培训研修活动。
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增强温州教育投资吸引力,探索国(境)内外优质教育资源输入新方法, 建成省内最大的国际优质教育资源输入中心、国际教育交流合作重要基地和面向浙南侨民侨眷子女的华文教育基地。借助温州作为国内著名侨乡的优势,积极推动国(境)内外各知名学校、教育科研机构和企业,以新建、嫁接、改制等方式来温创办合作学校,合作设立教育教学、实训、研究机构或项目。邀请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体育大学、东北师范大学等国内知名高校来温州办学。推进温州高中与国外合作办学项目,办好现有中加、中澳和中美高中课程中外合作项目。做好涉台教育基地建设。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培育教师教育精神。将教师职业理想、职业道德、职业心态教育纳入教师培养培训的基本内容,精心培育师生间的关爱精神、教师间的合作精神以及教师工作的科学精神,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养成教师积极、自信的教育气质。进一步激发教师作为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完善教师职业道德评价、考核机制,充分发挥师德楷模的激励、示范作用,致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创新教师培训培养模式,完善人才选拔评选和考核管理机制,营造有利于校长和教师潜心办学、静心育人的成长环境。完善“三三制”(三个层次骨干教师队伍、三种奖励机制、三项考核制度)教师培养激励机制,实施“教育名家”培养工程。以教师专业发展需求为导向,加快开发教师研修课程,落实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的规定要求,完善市、县、校三级教师培养网络,实施“三个1”(10万名教师、1万名骨干教师、100名教育领军人才)教师培训行动计划。开展山区小学全科教师培养和“包班制”试点。定期开展幼儿园教师培训。建立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证书制度和培训制度。重视农村教师、民办学校教师培训。鼓励教师高一层次学历研修。全市幼儿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到2015年达到100%;初中和高中高层次学历比例到2020年分别达到90%和30%以上。中职“双师型”教师比例到2020年达到90%,技能达到技师级。到2020年,全市培育20位教育名家,三个层次骨干教师分别达到800名、3000名、8000名,形成“教育名家-名师名校长、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特级教师-市教坛新秀、教坛中坚、教坛宿将-学科骨干”金字塔型的骨干教师梯队。
健全教师管理制度。科学核定城乡统一的中小学人事编制标准,推行按班师比核准教师编制。严格教师准入制度。完善教师招聘制度,扩大学校的选人用人自主权。推进教师岗位设置,对教师实行分类聘用、分类管理和分类考评,建立健全教师转岗和退出机制。深化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制改革,完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考核、高级教师履职考核、骨干教师岗位考核制度。建立新教师名校挂职培养制度和骨干教师支教服务制度。优化师资均衡配置机制。完善教师绩效工资制度,健全教师绩效考核与工资分配挂钩机制。认真落实各类教师的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