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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温州市委、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温州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的通知


  (四)建设特色品牌学校

  深入开展素质教育示范校和现代化学校创建活动,大力推进特色品牌学校建设工程。到2015年,全市70%以上学校拥有特色项目,30%以上学校创建成为市级以上特色品牌学校。引导学校以“一校一品牌、一校多特色”为目标,着力建设特色项目,致力形成办学特色,使每位学生至少掌握一项技能、培养一种爱好,促进全体学生的全面发展。学校要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根据自身历史文化传统和办学基础,实施“三小”(小文学家、小数学家、小科学家)培养计划,开展“三节”(体育节、艺术节、科技节)等活动,在学校管理、课程开发、教学改革、师资建设、教育科研、校园文化等领域,挖掘特色,形成品牌,铸就独特的办学风格和学校精神。

  (五)减轻过重课业负担

  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标准和教学计划,加强国家、地方、学校三级课程的开发建设和管理,开足开好国家规定的课程。实行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试卷质量评估制度、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征求意见制度、学校教学活动安排公示制度,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提高作业质量,严格控制补课,规范考试管理,规范招生秩序。规范社会教育机构办学行为和教辅市场。引导家长合理安排孩子的课余生活,尊重孩子有益的兴趣爱好,确保学生休息和锻炼时间。建立“轻负担高质量”市级联系县、联系乡镇、联系校制度和学生课业负担监测、举报、公告和问责制度。标本兼治,切实推进“轻负担高质量”工作。

  四、改革创新

  (一)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改革教育质量评价和人才评价制度。推行中小学校发展性评价制度。建立市、县、学校三级教育质量评价和监测体系,有效监控和科学指导教育教学。建立面向学生的心理测试、综合素质评价、人格健康状况测评、毕业离校后发展性评价等多元评价监测体系。建立超常学生的发现、鉴别、跟踪和评估机制。完善学生学分制评价办法,探索多元评价方式。树立科学人才观,建立以岗位职责为基础,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科学化、社会化人才评价发现机制。强化人才选拔使用中对实践能力的考查,克服社会用人单纯追求学历的倾向。完善分层用人、分类用人、规范用人制度,引导各地各校和广大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人才观、质量观。

  深化课程教学改革。实施有效教学推进工程。优化教学环境,加强课程开发,构建高效课堂,完善质量监控机制。根据学生成长成才阶段性特点,改革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研发特色地方课程,培育精品校本课程,优化课程结构,突出课程特色,满足学生多样化、个性化学习需要。深化“学法、教法、考法”研究,优化教学环节,注重学思结合、知行统一、因材施教,倡导启发式教学、自主学习和合作学习,推行探究式学习,推进普高自主选课制、走班上课制、学分制评价和初中分层教学等改革,着力培养学生的学习习惯、思维兴趣和探究能力。加快学科专业教研基地建设,完善校本教研制度,促进教师关注学生成长规律和学科发展趋势,提升自身学科教学能力。

  (二)深化学校办学体制改革

  开展民办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着力推进“民办教育综合改革”国家试点工作,优化政策,健全机制,落实民办教育的法律地位,办好一批高水平民办学校。将民办教育统一纳入教育事业整体规划。实行民办学校分类管理办法,落实民办学校法人属性登记。加大生均教育事业费补助和奖励力度,采取政府购买服务、以奖代补等方式,引导和支持民办学校提供普惠性服务。依法落实土地、税费等优惠政策,明晰民办学校产权。建立民资参与教育机制,扩大民办学校融资渠道,鼓励建立地方性民办教育融资平台。建立多方参与的民办教育发展基金。鼓励民办学校办出特色,推进民校办名校。建立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教师平等的社会保障体系,健全旨在促进民办教师队伍建设的教师准入制度、人事代理制度、教师薪酬制度、合理流动制度。依法落实民办学校招生和办学自主权。完善民办学校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并购、重组和举办者变更退出机制和取得合理回报机制。

  推进多元办学体制改革。探索公办学校的多种办学形式,积极鼓励行业、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公办学校办学,开展联合办学、特许办学、吸纳社会力量参与办学和委托管理试验,增强办学活力,提高办学效益。积极推进集团化办学措施,扶持薄弱学校发展。引导优质教育资源学校通过“名校带民校、名校带新校、名校带弱校”等形式,采取改建、扩建、共建、合并、兼并、联合等布局调整和资源重组方式,组建教育集团学校。鼓励支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之间开展校际合作办学。

  (三)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深化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尝试建立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中招生考试科目试题库,实行命题人员资格证书制度。加强对不同类型考试的效度、信度、难度、区分度的分析研究。重点考核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和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强化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招生考试的素质教育导向。探索在部分科目一年多次考试的办法,探索实行社会化考试。加强初中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将结果作为高中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将重点中学招生名额按比例合理分配到初中学校,缓解“择校”矛盾。完善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机制,进一步探索根据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注册入学”的办法。

  改革学校招生办法。按照“科学、公平、规范、易行”的原则,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强化考试安全责任,完善考试招生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学校招生录取程序,探索建立科学、开放、有效的多元录取制度。全面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试就近入学政策。探索招生与考试相对分离的办法,建立健全有利于促进机会公平,适合学生发展的多元录取机制。完善普通高中保送生、特长生招生制度。改进特长学生升学推荐办法,探索特长学生多样化的升学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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