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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温州市委办公室、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


  牵头单位:市文明办。主要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各县(市、区)、功能区。

  2、深化文明村和文明乡镇创建活动。按照“彰显典型,面上铺开,巩固提高,民创民享”的思路,以文明乡镇创建为枢纽,文明村创建为纽带,文明户创建为基础,大力开展农村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广泛开展“文明健康示范村”、“文明示范街”、“文明家庭”、“文明生态户”、“绿色家庭”等创建活动,夯实文明村镇(乡)创建基础。加强文明村镇创建工作动态管理,及时把握文明村镇创建情况,推广经验,解决问题。完善文明村镇(乡)创评机制,把“六城联创”、“三分三改”、农房集聚改造、村级组织“转并联”、“两无两化”、农村换届选举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等重点工作纳入考核内容,不断提升文明村镇(乡)创建工作水平。

  牵头单位:市文明办。主要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环保局、市妇联、市工商局、各县(市、区)、功能区。

  3、深化“双千结对共建文明”活动。围绕“培育新农民、倡导新风尚、发展新文化”的目标,整合城乡、单位、行业等创建优势资源,着力在提升农民文明素质、促进农村乡风文明、丰富农民文化生活、改善农村村容村貌等方面下功夫,促进优势互补,互助共进。围绕村级组织“转并联”、“三分三改”、农房集聚改造、“春泥计划”等重点工作,着力推进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引导农民投身“六城联创”、“千村整治百村示范”工程。围绕结对共建的“六有”标准,着力完善结对共建机制,丰富结对共建内涵,规范结对共建活动,提高结对共建质量,真正推进农民素质提升、文明风尚传播、文化阵地建设,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取得实效。各级文明创建单位尤其是市级以上文明创建单位,要带头支持农村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到2015年,市县两级“双千结对”数达到1500对。

  牵头单位:市文明办。主要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农办(市农业局)、市千百办,各文明单位,各县(市、区)、功能区。

  4、深化农村文明志愿服务活动。以“奉献他人,提升自己”和培育“好心、好人、好事、好风气”为目的,以农村高龄空巢老人、农民工、留守儿童等为重点,大力推进农村志愿服务项目,力求实行“三个转变”,即在对象上从党员、干部、青年志愿者向全社会转变,特别向中老年志愿者发展,在活动时间上从阶段性向长期性、常态化转变,在组织形式上从松散型向规范化转变。

  牵头单位:市文明办。主要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新居民服务管理局、团市委,各县(市、区)、功能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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