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头单位:市文广新局。主要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农办(市农业局)、市科技局、市体育局、温州广电传媒集团,各县(市、区)、功能区。
2、推进群众性文化活动。根据群众生产生活实际,按照“业余自愿、形式多样、健康有益、便捷长效”原则,组织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文化对口支援等具有地方特色的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以“我们的节日”为主题,利用传统节日和农闲、集市,大力开展健康文明的节日民俗活动。深入开展“千镇万村种文化”活动,扶持农村文化中心户、示范户创建,培养一批文化能人、文化经纪人,培育一批有品牌、有市场的农村文化企业。加强对农村优秀民族民间文化资源的发掘、整理和保护、传承,建立发达地区对欠发达地区、城市对农村的文化援助机制,逐步完善科学有效的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传承机制。
牵头单位:市文广新局。主要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农办(市农业局)、市文明办、市科技局、市体育局、温州广电传媒集团,各县(市、区)、功能区。
3、推进农村文化市场建设。加强对农村文化市场经营活动的审批管理,完善市场准入制度。签订经营单位守法责任书,落实文化市场管理、文化企业经营、文化产品生产责任制。加强文化经营全程跟踪、管理,掌握动态,搞好服务、监督,落实公安、工商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大对农村文化市场无证经营场所的查处力度,预防并遏制各类违法违规经营,有效维护农村文化市场稳定。开展“扫黄打非”专项整治,依法打击传播淫秽色情、封建迷信等违法活动,突出抓好农村中小学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经营秩序,积极营造良好社会文化环境。
牵头单位:市文广新局。主要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农办(市农业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温州广电传媒集团、中国移动温州分公司、中国电信温州分公司、中国联通温州分公司,各县(市、区)、功能区。
(四)大力深化农村文明创建工程
1、深化文明县(市、区)和文明县城(城区)创建活动。按照以点带面的思路,扎实推进省级示范文明县城(城区)创建工作,推广创建经验,打造创建品牌,切实做好人口计生、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社会稳定、廉政建设等工作,深化创建成果,提升创建水平。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瑞安市创建浙江省文明市,鹿城区、瓯海区、乐清市、平阳县、洞头县、文成县、泰顺县等地创建浙江省文明示范县城(城区),龙湾区、永嘉县、苍南县等地创建浙江省文明县城(城区)工作,到2015年力争创成文明县(市、区)1个、示范县城(城区)2个、文明县城(城区)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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