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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关于做好东中西部知识产权合作情况调研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关于做好东中西部知识产权合作情况调研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知识产权局、各地、州、市知识产权局:

  为贯彻全国对口支援新疆工作会议和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进一步加强东中西部知识产权合作,促进我区知识产权事业全面发展,并为召开东中西部知识产权合作第二次会议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做好近三年来同东中部省市开展知识产权合作工作总结。挖掘、收集开展援疆工作以来,特别是2008年8月局区工作会商会议和东中西知识产权合作联席会议以来,本地在对口支援省市或建立合作关系省市有关部门支持下,知识产权工作取得的新进展,包括本地知识产权局工作条件改善、经费增加、干部培训及队伍建设、工作拓展等情况。要注意总结好经验好做法。

  二、做好推进东中西部知识产权合作的谋划工作。认真领会和贯彻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按照“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原则,结合对口支援,从本地实际出发,找准同东中西部合作的切入点,全方位谋划合作事宜。要主动向地州分管领导汇报工作思路,争取领导和有关部门的支持,提出加强同对口支援省市开展知识产权合作新思路新举措,明确推进合作的方向和意向,提出需要自治区知识产权局提供支持和帮助的意见和建议。

  三、进一步拓宽知识产权合作范围和领域。已经与东中西部省市建立合作关系的地州局,要借助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的东风,主动上门,积极与相关省市知识产权局联系,沟通汇报,扩大合作成果;还没有正式建立合作关系但有一定工作基础的地州,更要借助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召开的大好形势,开拓思路,借助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加强同对口支援省市知识产权局的联系沟通,取得共识,争取早日建立合作关系。推进东中西部知识产权合作,不要局限于对口支援省市,要充分发挥地缘优势和资源优势,拓展合作范围和领域。要注重发挥知识产权中介机构和科技中介机构的作用。

  以上工作要求形成书面材料后,请于6月11日前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综合处。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将在6月中下旬对重点地州进行调研,共同探讨商议推进东中西知识产权合作事宜。调研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范志刚(0991-6123929),李元(0991-6123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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