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关于推广普及专利电子申请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知识产权局、各地州市知识产权局:
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大力推广专利电子申请,进一步扩大专利电子申请的使用规模,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初审和流程管理部(2010)037号通知精神,国家知识产权局现举办专利电子申请体验周活动。各知识产权局积极配合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乌鲁木齐代办处做好此项活动的宣传和相关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电子申请--专利E时代的选择
二、活动时间
电子申请体验周时间:2010年8月16-20日
各知识产权局开展宣传的时间:2010年8月9-20日
三、活动要求
1.各知识产权局应设一名电子申请宣传员,佩戴醒目标志,在局内分发电子申请宣传材料(从网上下载由我局提供的电子申请宣传册),并解答相关咨询。
2.在知识产权局的电子滚动屏上显示本次活动的主题标语,或在醒目位置处悬挂主题标语。
3.工作人员应主动告知申请人,在体验周内(2010年8月16-20日)提交电子申请后,应同时以面交现金的形式缴纳申请费相关费用,以便加快审查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