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宾满族自治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范围内台风、暴雨、暴雪、寒潮、大风、沙尘暴、低温、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冰冻、大雾、霾等气象灾害事件的防范和应对。
  因气象因素引发水旱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农业灾害、森林火灾、交通运输安全事件、重大环境事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灾害处置,适用有关应急预案的规定。

二、组织体系

  2.1 组织机构体系和职责
  成立县气象灾害防御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宣传部、武装部、公安局、气象局领导担任,成员单位有县政府办、发改局、经服局、教育局、科技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国土局、城建局、交通局、农发局、水务局、林业局、卫生局、安监局、旅游局、环保局、粮食局、广电局、供电公司、应急办、各通信公司及保险等有关部门。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对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和救灾等应急工作的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
  县气象灾害防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气象局,负责传达领导小组工作指令,组织有关部门研究会商灾害发生发展趋势,制订气象灾害防御方案,完成县气象灾害防御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气象局分管副局长担任。
  2.2 县级应急指挥机制
  当发生跨乡镇行政区域范围的气象灾害,并造成较大危害时,由县政府决定启动相应的县级应急指挥机制,统一领导和指挥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1)台风、暴雨、干旱引发的江河洪水、渍涝灾害、干旱灾害等水旱灾害,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指挥应对工作。
  (2)暴雪、寒潮、低温、霜冻、冰冻引发的低温冻害等农业灾害由县农业部门指挥应对工作;严重影响电力、能源等正常运行,由县发改局启动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部门协调机制;严重影响通信、重要工业品保障、城市运行等方面,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协调处置工作。
  (3)大风、沙尘暴、霾,严重影响交通运输安全,由交通、公安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负责指挥应对工作。
  (4)气象灾害引发的森林火灾、造成的重大环境事件、造成的群体性人员伤亡或可能导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别由林业、农业、环保、卫生等部门负责指挥应对工作。
  (5)气象灾害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由县民政局组织实施。
  2.3 乡镇级应急指挥机制
  对上述各种灾害,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启动相应的应急指挥机制或建立应急指挥机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组织做好应对工作,气象及有关部门进行指导。

三、监测预警

  3.1 监测预报
  3.1.1 监测预报体系建设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优化加密观测网站,完善监测网络,提高对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综合监测能力。气象部门要建立和完善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加强对灾害性天气事件的会商分析,做好灾害性、关键性、转折性重大天气预报和趋势预测。
  3.1.2 信息共享
  气象部门及时发布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并与公安、民政、环保、国土、交通、水务、农发、卫生、安监、电力等相关部门建立相应的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联动机制,实现相关灾情、险情等信息的实时共享。
  3.1.3 灾害普查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