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除运雪任务的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者及广大群众要按照市、县总体部署,提前做好人力、物力的准备,按要求完成除运雪任务。
六、检查监督
为加大检查监督力度,保证除运雪工作达到预期效果,除运雪指挥部下设除运雪监督检查组,组长由张志刚兼任,副组长由张志明、张得新、赵长龙、赵伟、霍长虹兼任,成员有王晓鸣、崔正勇、姜丽杰。白天降雪,检查小组全员上岗,在雪中对各责任单位除雪情况开展检查。夜间降雪,检查小组在次日早8时开始检查,并及时公布检查结果。
对按标准完成除运雪任务的责任单位通过新闻媒体通报表扬并给予年度奖励;对领导不重视、不按标准完成除运雪任务的单位,除按照《县城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有关除运雪规定予以处罚外,还将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除运雪不及时,不达标的单位行政一把手,通过电视台向全县人民说明情况。具体处罚标准如下:
1.对拒不履行除运雪义务的,处以每场雪每平方米10元的罚款。
2.对未能按时限要求除运雪的,除运雪质量不达标的,处以每场雪3000元的罚款,并责令限期1日内清除完毕。
罚款由县财政局负责从各责任单位的经费中核减。企业及市直部门需提前缴纳10000元保证金,罚款从保证金中扣除。
七、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县直各部门、各街道要认真贯彻全县除运雪动员大会的精神,按照县政府的总体安排,认真研究部署本责任区今年的除运雪工作。从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角度出发,将除运雪工作纳入今冬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以行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体系和责任追究机制,进一步完善除运雪应急预案,切实加大除运雪资金的投入,做好组织、物资、设备、车辆和人员的落实,做好雪段划分和除雪责任状的签订工作,并于11月18日前将落实情况报县除雪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同时将各单位主管除运雪工作领导的姓名及联系电话(手机、办公室电话、住宅电话)一并报到除运雪指挥部办公室。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密切注意天气变化,落实值班制度,切实做好除大雪、抗暴雪以及休息日除雪的一切准备工作。各单位、各部门主管除运雪工作的领导要保证通讯畅通,及时反馈相关信息。
2.广泛发动,充分宣传。县除运雪指挥部要充分发挥各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合行动,采取多种形式宣传除运雪的重大意义,宣传依法除运雪的法规常识和责任意识,充分调动地区单位、居民和个体经营者参与除雪的积极性,增强主动参与义务除雪的责任意识,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除运雪任务;要注重社会宣传,及时通报全县除运雪工作开展情况,对领导重视、调动有力、除雪及时的单位和部门给予表扬;对行动迟缓,除雪任务完成不好的单位和部门给予电视曝光。
3.强化监督,严格考核。将除运雪工作纳入县绩效考核的一部分。县除运雪指挥部与各除运雪责任单位签订责任状,责任状必须在全县除运雪动员大会后3日内交到县除运雪办公室存档备查。除雪指挥部按照“一场雪一评分”的原则,对各主要街路和责任单位除运雪情况进行检查,严格依据作业标准进行评分,并将评比结果进行通报;对冬季除雪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县政府将给予一定的奖励,对表现较差的单位,给予相应的处罚和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