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人社局2011-2015年大连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规划纲要的通知
(大政办发[2011]147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人社局《2011-2015年大连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规划纲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
2011-2015年大连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规划纲要
(市人社局)
为促进大连市“十二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加强行政机关公务员队伍建设,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辽宁省“十二五”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规划》和《大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结合大连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公务员”)培训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能力建设为核心,以培训需求为导向,以提高素质为根本,大规模开展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工作。充分发挥培训的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作用,切实提高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为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早日建成富庶、美丽、文明大连提供重要智力保证和人才支持。
(二)总体要求
1.坚持服务大局,按需施训。紧紧围绕我市中心工作和“十二五”期间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立足各级行政机关的岗位要求,全面强化公务员整体素质和能力的提升。进一步完善培训需求调研、培训计划生成机制。针对公务员全面发展的实际情况,确定培训内容和方式方法。遵循“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原则,不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坚持改革创新,与时俱进。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公务员培训新理念、新方法,坚持制度创新和公务员轮训机制的创新,探索建立脱产培训与在线培训、岗位实习相结合,固定课堂和流动教室相结合,本地教学与外埠教学相结合的多种混合培训模式。加强教育培训资源建设力度,破解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更加突出体现培训工作的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努力实现公务员培训规模和质量、效益的协调统一。
3.坚持依法培训,科学管理。进一步贯彻落实
公务员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梳理完善地方性法规政策,逐步形成涵盖培训工作各主体、各环节的制度体系,发挥政策的导向作用和法律的保障作用。依法履行培训管理职责,提高运行效率,依法开展培训业务工作,保证公务员培训权利和义务的有效落实及培训任务的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