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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十二五”期间加强中小学班主任培训工作的通知

  要把研究班级工作中的新问题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通过专题研修,实实在在地解决班主任工作中的困惑和疑难,指导班主任把感性经验上升为理性认识,提高思维品质,增强文化底蕴。
  (三)校本实践原则
  校本实践是班主任专业发展的重要环节,要注重在先进理论指导下开展建班育人的实践探索,着重加强组织形式多样的专业团队建设,以提高班主任的职业认同和实践能力为目的,以“实践-反思-再实践”为主要学习方式,借助发展性评价等手段,积极探索观察记录、诊断改进、专题讨论、课题研究、成果展示等多种方法,激发班主任自觉追求专业发展,不断提高教育艺术和实践智慧。
  四、培训类型和主要内容
  “十二五”期间,班主任参加专题培训不得少于30学时。培训内容由师德与素养、知识与技能、实践与感悟三部分构成。培训类型分为上岗培训、在岗培训和骨干培训。“上岗培训”是适应性培训,帮助新任班主任适应新角色、新任务,侧重于班主任工作的基本规范、基本技能的培训;“在岗培训”是胜任性培训,帮助在岗班主任不断提高班级管理水平和教育艺术,侧重于根据新形势、解决新问题、提高建班育人的实践能力和研究能力的培训;“骨干培训”是提升性培训,帮助具有发展潜质的中青年班主任全面成长,侧重于个性化的自主学习,提倡形成个人教育风格及专业特长,在本地区乃至全市范围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一)上岗培训
  培训对象为新上岗的见习教师、班主任后备人员以及新上岗半年以内的中小学班主任,坚持“先培训后上岗”。培训课时为32课时。培训方式以报告讲座和实践操作为主。培训内容主要包括:班主任的角色定位、职责与规范、班级管理和班集体的组建、班级活动设计与组织、中小学生基础道德教育、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家校合作的途径和方法、特殊学生的教育与相关法规文件的学习等。上岗培训由区(县)教师进修学院组织实施。
  (二)在岗培训
  培训对象为全体中小学校在岗班主任,培训课时为40课时。在岗培训要坚持以专家引领、同伴互助、研修一体为原则,以专题研讨和案例研究、理论学习与实践探讨相结合的方式为主,凸显实践性。培训内容主要针对班主任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包括现代班集体的建设、“两纲”教育活动的设计与实施、“温馨教室”的创建、学生异性交往引导与青春期教育、“网瘾”的早期预防与矫治、班级偶发事件的处理艺术和智慧、班主任的家庭教育指导艺术、校园时尚文化的关注和引导、关键性事件积累与班主任工作案例撰写等,尤其要加大班主任自身心理健康的培训。学校可以参照上述培训内容,针对学校班主任工作实际,自行开发相应的校本培训课程。在岗培训以各学校校本培训为主,规模较小、人力资源较薄弱的郊区学校也可跨校联合培训。区(县)教师进修学院负责业务指导。新任班主任在上岗培训期间也要继续参加在岗培训,由所在学校负责指导实施。学分按在岗培训计算。
  (三)骨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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