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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消防安全清剿火患战役行动网格化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消防安全清剿火患战役行动网格化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洛政办〔2011〕14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洛阳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洛阳市消防安全“清剿火患”战役行动网格化排查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洛阳市消防安全清剿火患战役行动网格化排查工作方案

  为推进“清剿火患”战役行动深入开展,进一步夯实社会火灾防控基础,实现“清剿火患”战役行动全覆盖、无盲区、无盲点,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按照公安部、省政府“清剿火患”战役行动统一部署,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网格化隐患排查工作,特制订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为核心,以网格化排查为载体,坚持“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充分整合乡镇、办事处消防监管力量,不断拓展火灾隐患排查覆盖面,全面提升基层火灾防控能力,努力实现消防监管全覆盖、无盲区、无盲点,建立基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长效机制。

  二、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以市政府副市长沈庆怀为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杨劭春、市公安局副局长王建庄、市消防支队支队长王世新为副组长的全市消防安全“清剿火患”战役行动网格化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市防火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支队,市消防支队防火处处长邢柯枫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加强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三、工作目标

  明确市、县(市、区)、乡镇(办事处)、行政村(社区)、自然村清剿火患“五级组织”,发挥消防支队、消防大队、公安派出所(社区警务大队)和基层巡防队伍“四级警力”作用,以行业部门为线、以各社会单位为点,构建消防工作“5411”工作模式,重点强化乡镇(办事处)、行政村(社区)、自然村(居民楼院)三级隐患排查网格,努力实现“四个百分之百”的目标,即“十个一”工作标准落实率100%、社会单位排查率100%、火灾隐患整改率100%、宣传教育培训率100%。通过开展网格化隐患排查试点创建活动,打造一批样板单位,示范带动、典型引路,全面推进网格化排查,有效预防亡人火灾特别是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发生。

  四、工作标准

  全面落实网格化“清剿火患”“十个一”工作标准,即:完善一套排查整治工作机制、成立一个排查整治领导组织、组建一批专兼职或义务排查整治队伍、设置一块网格清剿火患责任“三定”(定主体、定任务、定标准)图、签订一份消防安全责任书、印发一份消防安全自查标准、统计一份辖区单位场所底册、建立一套排查整治台帐、制作一批固定消防宣传图板、张贴一批防火标语通告,实现基层消防安全监管水平和社会单位自我管理水平的全面提升,有效控制火灾总量,最大限度预防减少亡人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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