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2年烟叶生产目标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2年烟叶生产目标的通知
(洛政办〔2011〕144号)


各县人民政府:

  烟叶产业是我市农业支柱产业之一,是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为切实做好2012年我市烟叶生产工作,现将2012年我市烟叶生产目标和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2012年全市烟叶种植面积28万亩(每亩1200株),烟叶收购量70万担。其中:洛宁县9万亩、24万担;宜阳县6.5万亩、16万担;汝阳县4.2万亩、10万担;嵩县3.8万亩、9万担;伊川县2.5万亩、6万担;孟津县0.8万亩、2万担;新安县0.7万亩、1.8万担;栾川县0.5万亩、1.2万担。全市亩均单产达到150公斤左右,上等烟比例达到40%以上;烟农亩均收入达到2500元以上,收购等级合格率符合国家要求。

  二、工作要求

  (一)合理规划,落实面积。各县要把稳定规模作为2012年烟叶工作的重中之重,严格按照计划指标,层层分解落实,按计划、按单产水平规划2012年烟叶种植面积。烟田规划工作要做到“一个突出、两个优化”。一是突出相对集中连片,规模种植,使烟田向大乡、大村、大户转移,逐步取消零星分散种植的乡、村、户;二是优化地块,向交通便利、生产条件好的区域转移,形成适度规模的优质烟叶产业带。使烟叶生产向社会自然条件好、能够轮作、相对连片成方的地块转移,扩大有效的种烟面积,大力推行适宜种植的优良品种;三是优化农户,使烟叶生产向有种植条件、懂技术、会管理的烟叶生产大户(20-50亩)集中。

  (二)加大投入,改善条件。一是2012年市、县烟草部门对烟叶生产的优惠扶持政策保持不变,要按标准、按计划、按范围投入兑现烟叶生产补贴;二是要积极争取国家项目和资金,加快烟水、烟路、烟机、烟炕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三是各产烟县政府要对烟叶生产实行资金倾斜,将农业综合开发、水利、农机等国家补贴资金,与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配套综合利用,改善烟叶生产基础条件。

  (三)科技兴烟,提升水平。各县要合理确定生产目标,落实标准化烟叶生产技术措施,纠正片面追求单产的倾向,改善烟叶品质,提升等级结构,加强收购管理,维护烟农合理利益,提高烟叶的可用性和工业企业满意度;针对我市烟叶生产水平现状,深入开展科研工作,创新技术,创新机制,加强烟叶生产新技术的引进和开发,加大实用技术的推广普及,力求在旱作栽培、优化品种、配方施肥、病虫害防治、烘烤等关键环节技术的落实上有所突破。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