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明确目标,夯实农村公路发展基础
农村公路要实现科学发展,不仅要巩固管养体制,还要坚持“分级负责、全市谋划、因地制宜、注重实效、优质管养、保障畅通”的原则,在不断扩大管养覆盖面、稳步提高管养质量上下功夫。重点抓好以下三项工作:一是抓好管理养护常态化,所辖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经常性养护率达到100%,路面(PQI)为中等路以上的比例达到80%,农村公路绿化率达到100%,路政管理覆盖面达到100%;二是大力开展“文明示范路” 创建活动,把农村公路“文明示范路”创建工作作为提高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质量的重要抓手,实现点上突破,以点带面,全面提高,力争全市的“文明示范路”达到一万公里;三是加强农村公路安全建设,针对农村公路缺桥少涵、安全防护设施不足、抗灾能力弱等突出问题,加强安全防护工程,过村、过涵路段路肩边沟硬化建设,加大危桥管护力度,凡路面宽度达不到5米的农村公路路肩要全部硬化,最大限度保障公众安全出行。
三、多策并举,扎实抓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
(一)各县(市、区)政府要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进行考核,要明确管养责任,所有农村公路要设立养护责任公示牌,接受群众监督。各乡(镇)政府要把农村公路管养纳入日常工作,做到养护站建设规范到位、资金投入到位、养护工落实到位、时间保障到位、标准到位。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级交通公路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巩固交通扶贫成果,积极参加省“好路杯”竞赛、“万公里文明”创建等活动,要在全省“十百千”创建活动中勇当先锋。
(二)各县(市、区)政府要将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纳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并督促各乡(镇)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按规定列入预算。最低标准是:县(市、区)级财政每年对县、乡、村级公路每公里列支不低于4000元、2000元、1500元,乡(镇)财政每年对乡、村级公路列支不低于1000元、500元,并根据财力逐年提高。同时,积极鼓励引导乡级财政、村“一事一议”及社会资金等投入农村公路养护。市级财政要按照《
河南省农村公路条例》要求,落实养护资金的投入。市财政、交通运输部门要健全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制订农村公路管养资金管理办法;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