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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地方税务局进一步加强纳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2.区(县)局纳税服务岗的主要工作职责: 负责贯彻落实上级部门下达的纳税服务工作要求和办税服务厅管理等属地化纳税服务工作,负责落实纳税服务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并提出具体实施意见;负责提出本单位纳税服务方式、手段等工作的意见,规范本单位办税服务厅(室)建设、实行“一站式”服务、推广多元化申报纳税方式、网上办税服务系统建设、组织实施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工作、对纳税人开展咨询辅导、负责调查研究纳税人对纳税服务的需求、及时上报存在的问题和意见等。协助本局开展各种形式的税法宣传、培训及纳税服务质量问卷调查等。
  (三)明确分工。纳税服务贯穿于税收工作的方方面面,包括宣传咨询、办税服务、权益保护、信用管理、社会协作、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平台建设、队伍建设、经费管理及考核评价等项目,涉及到机关各处室、各区(县)局及稽查局。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发挥部门优势,履行好各自的工作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开展好纳税服务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全市地税系统要以纳税人的需求为导向,查找纳税服务工作中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增强做好纳税服务工作的责任感,转变思想观念,强化服务意识。
  1.要树立大局意识。要把纳税服务作为事关地税事业发展和树立地税良好形象的全局性工作来抓。
  2.要树立全员服务观念。纳税服务工作涉及税收征管、税收执法、税收宣传、辅导、咨询、法律救济等方方面面,贯穿于税收征管工作全过程,是一项需要各级地税机关、各部门以及全体税务人员共同努力,才能做好的工作。不论在哪个税收岗位工作,跟纳税人打交道要主动、热情、周到。
  3.要增强责任意识。纳税服务是征管法赋予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法定职责和义务,是新形势下做好税收工作的重要内容,要把它提到和税收执法相同重要的高度,严格奖惩兑现,狠抓责任落实。
  4.要树立管理与服务并重的意识。要将优化纳税服务作为提高征管质量、完善税收管理的有效手段,纠正“重管理、轻服务”的思想,树立“在管理中优质服务,在服务中严格管理”的观念,实现管理和服务的有机结合。
  (二)加强培训,提高服务能力
  强化干部素质培训,持续开展纳税服务专业培训,打造高素质的纳税服务队伍,为实现规划目标提供人力保障。
  1.合理配置人力。各局根据纳税服务工作开展情况适度增配纳税服务岗位人员,选派责任心强、业务精通、技能熟练的人员从事纳税咨询、纳税人权益保护等工作,从人员数量和人员质量上保证纳税服务工作目标的实现。
  2.提高服务能力。将纳税服务工作人员纳入税务系统教育培训的整体计划,统筹安排,培训纳税服务制度、工作规范、服务准则、服务技能、心理调适技巧及礼仪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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