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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地方税务局进一步加强纳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2.构筑“网上办税”纳税服务工程。通过两年的努力,实现 “网上办税” 服务工程。
  3.建设“四优”办税服务厅。通过两年的努力,使办税服务
  厅建设具有优良的办税场所、优良的业务素质、优良的服务水准、优良的社会形象。
  4.到2012年末,形成以健全机构、完善制度、优化渠道、提高能力、强化预算、细化考评的现代纳税服务体系。
  二、纳税服务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把纳税人的合理需求作为改进纳税服务工作的第一要素,把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作为优化纳税服务工作的第一目标,把纳税人的满意度作为衡量纳税服务水平的第一标准。
  (二)统筹兼顾。抓住纳税服务工作的主要矛盾和中心任务,遵循因地制宜、统分结合、分步实施的工作规律,做好纳税服务与自愿遵从的统筹、纳税服务与管理执法的统筹、纳税服务与组织收入的统筹。
  (三)便捷高效。广泛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简化办税程序,提高办税效率,方便纳税人办税,降低纳税成本,为纳税人提供操作简便、程序快捷、成本节省、种类多样的纳税服务。
  (四)协调配合。加强服务岗位与执法岗位之间、上下级税务机关之间、国地税之间、税务服务与社会化服务之间的协作配合,做到合理分工、注重整体、上下互动、内外结合,形成纳税服务工作合力。
  (五)务实创新。从纳税人实际情况和纳税服务工作实际状况出发,为纳税人提供实用有效的服务手段和服务措施,客观总结纳税服务的经验和规律,改进服务方式,创新服务模式,推进纳税服务工作更好更快发展。
  三、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职责
  (一)健全组织机构。纳税服务工作贯穿于税收工作的全过程,各级税务机关要将纳税服务作为全局性工作,构筑起“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征管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全体税务干部积极参与”的组织领导格局,建立起组织完备、指挥顺畅、运转有序、反应灵活的纳税服务工作机制。
  (二)细化职责
  1.市局纳税服务岗的主要工作职责: 负责市级及市级以下税务机关纳税服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统筹调配本地纳税服务资源;负责纳税服务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及纳税服务相关规定的制定;“12366”纳税服务系统建设、办税服务厅建设、实行“一站式”服务、网上办税服务系统建设、纳税信用等级评定、日常征管中税收法律法规宣传和辅导等工作的组织、实施、考核及工作开展情况的收集、上报。协助开展各种形式的税法宣传、培训及纳税服务质量问卷调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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