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律师协会关于组建维护公安民警执法权益法律服务队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广州市警察协会制定了《广州市警察协会维护公安民警执法权益法律服务队管理办法(试行)》,并计划组建维护公安民警执法权益法律服务队(下称“法律服务队”),由我会推荐的律师与市公安局部分具备公职律师资格的民警组成。市律协现向我市律师征集法律服务队候选成员,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法律服务队成员的条件
(一)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操守,实事求是,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严于自律;
(二)热心和关心公安工作,熟悉公安业务,自愿为维护公安民警执法权益工作服务;
(三)严格遵守
宪法、法律、国家秘密和公安机关秘密;
(四)法律知识全面,有较丰富的律师工作经验;
(五)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
二、法律服务队工作范围:
请详见《广州市警察协会维护公安民警执法权益法律服务队管理办法(试行)》(附件一)。
三、报名方式:
请有意参加法律服务队的律师于2011年12月23日前将简历递交至广州市律师协会权益部,并将电子版发至市律协邮箱gzlxjilvbu@163.com,请在主题处注明“法律服务队”。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韵华 联系电话:83557482
附件一:《广州市警察协会维护公安民警执法权益法律服务队管理办法(试行)》(略)
附件二:个人推荐表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八日
附件二:
个人推荐表
姓 名
| | 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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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 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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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 专/兼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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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
| |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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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 执业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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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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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社会兼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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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历(含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可另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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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评价:(可另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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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所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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