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申报广州市2010年度总部企业奖励补贴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发展总部经济实施意见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办〔2010〕75号)中广州市总部企业奖励补贴资金暂行办法(附件1,以下简称《总部企业奖励办法》)规定,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财政局、经贸委、外经贸局和金融办等单位近期开展总部企业奖励有关工作,申请奖励补贴资金的企业为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的广州市2010年度总部企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
根据《总部企业奖励办法》第七、八条的规定,申请奖励的总部企业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广州市总部企业奖励补贴资金申请表》(附件2);
(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总部企业2010年度审计报告;
(三)总部企业、总部企业二级控股企业、分支机构的工商营业执照(外商投资企业还应提供批准证书)复印件(原件查验);
(四)市经贸委、外经贸局、金融办和财政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申请材料一式3份(原件除外),复印件必须由申请企业加盖公章证实与原件一致并交验原件。申请企业应根据要求如实提供材料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报送要求
请申请企业对照总部企业奖励条件(见《总部企业奖励办法》第六条的规定),符合条件的请于11月25日(星期五)前将申请材料报送对应认定部门(内资企业报市经贸委、外资企业报市外经贸局、金融企业报市金融办),并将申请表电子版发至对应部门邮箱。(请登录广州市党政机关电子邮箱自行下载申请表,网址:http://email.gz.gov.cn/,用户名:gzfw,密码:888888)
附件:1. 广州市总部企业奖励补贴资金暂行办法(略)
2. 广州市2010年度总部企业奖励补贴资金申请表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附件2
广州市2010年度总部企业奖励补贴资金申请表
申请企业(盖章): 申请企业类别: 联系人: 手机号码: 填表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