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丹东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收入包括: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养老金、其他劳动所得及财产性收入。不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家庭收入审核按照国家民政部《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民发〔2008〕156号)文件规定执行。

  企事业单位引进的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确认的高端人才不受收入限制。对在本市工作符合条件的全国和省部级以上劳模、全国英模及符合条件的单亲母亲家庭优先轮候保障。

  单亲母亲家庭是指:因离婚或丧偶等原因造成母亲一方与未成年子女一起生活的家庭。其中,因离婚造成的单亲母亲家庭的,离婚时间需满5年以上。

  (三)无住房是指: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市区无私有产权住房(私有产权住房包括已签订购买合同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未承租公房或未享受廉租住房保障,且申请之日前5年内在市区未发生住房转让、分割、赠与或以房抵债等行为。上述行为发生时间以房屋登记机构登记时间为准。

  (四)住房困难家庭是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住房建筑面积÷家庭户籍人口数。

  住房建筑面积按房屋权属证书或公房租赁契约记载的建筑面积计算;有多处住房的,住房建筑面积合并计算;家庭人口按户籍人口计算,其中,非直系亲属挂靠户口不计入家庭成员;迁入同户籍时间距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时间不足1年的人口,不计入同户籍常住人口。因结婚、出生而增加的人口和因上学、服兵役在同一户籍迁出又迁入的人口,不受户籍迁入时间限制。

  三、申请方式

  公共租赁住房可以家庭、单身人士、多人合租方式申请。

  (一)家庭申请的,需确定1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配偶和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的共同居住生活人员为共同申请人。

  (二)单身人士申请的,本人为申请人。未婚人员、不带子女的离婚或丧偶人员、外地独自来丹东市区务工人员可以作为单身人士申请。

  (三)多人合租的,合租人均需符合申请条件,且人数不超过3人,并确定1人为申请人,其他人为共同申请人。

  四、申请要求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