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乌鲁木齐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企业所得税减免税政策执行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2010)

乌鲁木齐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企业所得税减免税政策执行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


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地方税务局,各区(县)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直属分局筹备组: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局企业所得税和减免税管理工作,市局决定对近三年来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的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一次自查和检查。现结合工作实际,就有关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摸清减免税户数,做好归类登记工作

  各区(县)局对本局征管范围内的,2007至2009年以来已批准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的企业进行认真核实,弄清减免税户数,减免税政策享受的时间,减免税金额,进行分类登记,做好电子台帐的登记工作。

  二、检查的内容

  (一)纳税人是否符合减免税的资格条件,是否有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等手段骗取减免税;

  (二)纳税人享受减免税的条件发生变化时,是否根据变化情况经税务机关重新审查后办理减免税或恢复征税;

  (三)减免税税款有规定用途的,纳税人是否按规定用途使用减免税款;

  (四)有规定减免税期限的,是否到期及时恢复征税;

  (五)是否存在纳税人未经税务机关批准自行享受减免税的情况;

  (六)已享受减免税的企业是否未按规定进行申报;

  (七)备案类的备案手续是否齐全,有无未经备案自行享受减免的。

  三、检查的方法和要求

  (一)各区(县)局应结合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重点检查工作,对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的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自查,市局将组织有关人员对近三年来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的政策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二)对已批复享受西部大开发、招商引资税收优惠政策、下岗再就业以及监狱、劳教企业等进行分类检查,要重点检查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看主营收入是否占企业总收入70%以上;自查后要分类写清基本情况。

  (三)检查中如发现企业存在享受减免税到期后,又转到国税局办理登记继续经营的情况,一旦发现,要及时与市局联系,及时启动国地税工作联系机制,防止企业钻政策的空子。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