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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地方税务局廉政风险防控暂行办法》的通知


  3、及时了解税收减免情况,建立和完善减免税的电子台账,建立健全减免税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4、严格减免税跟踪管理制度。每年由法规部门牵头,监察部门参与,结合每年的期中、年终考核,开展对减免税户的实地核实工作。

  (四)延期缴纳税款的审批风险

  1、税务干部未按规定受理、调查、审核、审批延期缴纳税款事项。

  2、延期缴纳税款审核审批后的跟踪管理阶段,随意变相或变通延长税款缴款时限。对超过缴款时限的税款违规免课滞纳金。

  防控措施:

  1、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应设专人审核监督延期缴纳税款的审批。严格按照延期缴纳税款审批程序进行,实地调查中均应实行双人上岗,加强对实地调查环节的监督制约,严格按程序层层审核把关,确保调查资料的真实性和延期缴纳税款审批的严肃性。

  2、建立专人负责落实延期缴纳税款跟踪管理制度,对到期税款及时进行催缴。对无正当理由延长缴款期限的纳税人,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加课滞纳金。

  第五条 税收管理

  (一)税务登记风险

  1、由于人为因素,可能会出现违规办理税务登记或刁难纳税人的不廉洁行为。

  2、应办证而不予以办证所造成的漏征漏管,致使国家税款流失。

  防控措施:

  1、严格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县(市、区)地方税务局税收业务工作规程》及相关规定,对有关资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

  2、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应加强对所辖管户的清理和交叉检查。在税务所、机关、科室组织交叉检查的基础上,由管理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参与,每季度进行一次实地抽查,对发现的问题,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停歇业、非正常户认定风险

  税务人员利用职权为纳税人办理假停歇业、假非正常户认定,造成偷逃税行为的发生。

  防控措施:

  1、对停歇业户应采取按月、按比例进行实地抽查,对非正常户应按季度、按比例进行实地抽查。在税务所组织交叉检查的基础上,由管理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参与,每季度进行一次抽,每年抽查纳税人停歇业、非正常户认定不少于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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