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紧紧围绕“确保安全”这个核心,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和保安全、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强化监管,保证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在本地区、本部门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二)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全市各级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不落实、不到位导致重大事故伤亡的,要依法严格追究责任。
(三)畅通信息渠道,加强情况报送。
各区县(自治县)燃放办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与市燃放办的工作联系,通报情况,畅通信息,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将2012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于2011年12月10日前报市燃放办,工作总结于2012年2月10日前报市燃放办。所报材料可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报送。
市燃放办地址:渝北区红锦大道555号(大同?美伦酒店8115、8116、8118房间);邮编:401147;传真:67755017;举报电话:67626486;电子邮箱:cqrfb67755982@126.com;联系人:左仲华、王桥、张西京。
附件:1.2012年春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登记表
2.2012年春节期间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情况统计表
3.2012年春节重大危险源单位“一对一”现场安全督导情况统计表(略)
4.2012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情况统计表(略)
5.2012年春节期间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人身伤害事故救治情况统计表(略)
附件1:
2012年春节燃放烟花爆竹
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登记表
填表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领 导 小 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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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 长
| 姓 名
| 职 务
| 工作单位
|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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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手 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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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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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 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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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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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任
| 姓 名
| 职 务
| 工作单位
|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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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手 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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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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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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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此表随工作方案一并报市燃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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