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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2012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紧紧围绕“确保安全”这个核心,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和保安全、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强化监管,保证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在本地区、本部门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二)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全市各级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不落实、不到位导致重大事故伤亡的,要依法严格追究责任。
  (三)畅通信息渠道,加强情况报送。
  各区县(自治县)燃放办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与市燃放办的工作联系,通报情况,畅通信息,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将2012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于2011年12月10日前报市燃放办,工作总结于2012年2月10日前报市燃放办。所报材料可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报送。
  市燃放办地址:渝北区红锦大道555号(大同?美伦酒店8115、8116、8118房间);邮编:401147;传真:67755017;举报电话:67626486;电子邮箱:cqrfb67755982@126.com;联系人:左仲华、王桥、张西京。

  附件:1.2012年春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登记表
  2.2012年春节期间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情况统计表
  3.2012年春节重大危险源单位“一对一”现场安全督导情况统计表(略)
  4.2012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情况统计表(略)
  5.2012年春节期间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人身伤害事故救治情况统计表(略)

  附件1:
  2012年春节燃放烟花爆竹
  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登记表

  填表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领 导 小 组

组 长

姓 名

职 务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办公电话

手  机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

姓 名

职 务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办公电话

手  机

 

 

 

 

 

副主任

 

 

 

 

 

 

 

 

 

 

 

 

 

 

 

工作

人员

 

 

 

 

 

 

 

 

 

 

 

 

 

 

 

 

 

 

 

 

 

 

 

 

 

备注

此表随工作方案一并报市燃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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