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大力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队伍。以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满意为主题,深入推进“两转两提”(转变政府职能、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提高公务员素质),广泛开展争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完善行政奖励制度,规范行政奖励行为,大力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和能力素质建设。认真贯彻落实《2011-2015年河南省政府机关公务员培训纲要》,大规模培训公务员,提高公务员素质。实行组织调训和自主选学相结合,发挥信息网络培训作用,创新公务员培训机制。研究加强基层公务员队伍建设的有效措施,不断拓宽队伍来源,拓展职业发展空间,强化宗旨意识,促进作风转变,提升执行力。
2.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河南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以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为重点,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不断优化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结构,着力培养战略支撑产业、战略新兴产业和重点领域的领军人才和复合型人才。逐步形成以“811”人才工程、百万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政府特殊津贴体系建设工程、杰出专业技术人才激励工程、特聘研究员研发创新工程和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队伍建设工程为载体的专业技术人员激励机制体系。完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推进专业技术职称和职业资格制度改革,加强职称统一管理,建立人才评价标准体系,改进人才评价方式,加强评价组织建设,提高人才评价质量。统筹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和职业资格制度,规范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完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评价制度,健全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制度,落实用人单位聘任自主权。完善吸引留学人员回国工作政策体系,加快留学人员回国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和海外赤子为国服务行动计划。加大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和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力度,继续推进回国(来豫)定居专家工作,加强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深化博士后分级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建设,扩大博士后创新人才培养引进平台,拓展产学研有机结合平台,建立博士后研发基地。加大博士后招收培养力度,大力培养和引进我省急需的各类博士后。加强博士后科研创新团队建设,完善管理制度,创新工作机制,推动创新团队与研发基地合作发展,提高企业科技水平和创新能力。
3.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紧紧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适应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需要,以提升职业素质和职业技能为核心,以技师和高级技师为重点,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以企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学校教育与企业培养紧密联系、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大力实施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全面提高城乡劳动者的职业素养和技能,建设一批高水平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夯实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基础。创新技能人才培养模式,以职业教育集团和技工教育集团为骨干,推动职业教育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加强职业院校“双师型”(具备教师资格和职业资格)教师队伍建设,用好生产一线高技能人才资源,充实职业院校师资力量。深化职业技能教育改革,突出实践能力培养,大力推行工学结合和顶岗实习,实行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健全企业内部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制度。建立高技能人才绝技绝活代际传承机制。创新高技能人才多元化评价机制,实行积极的政策激励措施,提高高技能人才经济待遇和社会地位,推动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以考核考试为基础、适合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特点的高技能人才评价机制,拓宽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技能人才培养选拔渠道,大力开展技术比武、技能竞赛、岗位练兵等活动,促进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优秀高技能人才脱颖而出。
4.创新人才发展机制。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充分发挥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作用,建立健全政府宏观管理、市场有效配置、单位自主用人、人才自主择业的体制机制,不断完善人才管理机制。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以提升素质和创新能力为核心,创新人才培养开发机制。建立以社会从业角色和岗位职责要求为基础,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的创新人才评价发现机制。按照“五重五不简单”要求,改革各类人才选拔使用方式,创新人才选拔任用机制。完善人力资源市场服务功能,加强人才服务体系建设。以完善市场服务功能、畅通人才流动渠道为导向,创新人才流动机制,促进人才合理配置。注重工作实绩,创新人才激励保障机制,激发人才干事创业热情。充分体现人才价值,维护人才合法权益,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良好环境。完善农村实用人才评价表彰制度,营造有利于农村实用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良好环境。建立农村实用人才定期调查制度。
(四)围绕激发人才活力,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贯彻实施《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促进形成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公平公正、充满活力的人事管理制度。
1.不断完善公务员制度。认真贯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继续加强配套法规建设,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健全公务员管理机制,加快推进公务员分类管理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凡进必考”,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进一步优化公务员队伍来源结构。完善从基层、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选拔人才制度,建立来自基层和生产一线的干部培养选拔链。完善公务员职位聘任制度。建立和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公务员考核评价体系,推进行政机关重要岗位干部定期交流、轮岗,健全权力约束制衡机制,强化对公务员的激励保障和监督约束。
2.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要求,以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搞活用人制度,建立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完善合同用人机制、公平竞争机制、绩效评价机制、人员退出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健全岗位管理制度,全面推行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
3.完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法。不断改进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法,进一步完善公开、公平、公正的安置工作机制。拓宽安置渠道,妥善安置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加强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体系建设。切实加强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积极探索妥善安置、合理使用、有效配置军队转业干部人才资源的新途径。
(五)兼顾效率公平原则,积极推进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正确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统筹协调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促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努力实现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逐步形成合理有序的工资收入分配格局。
1.完善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进一步完善以工资指导线、行业人工成本、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为主要内容的宏观指导体系,建立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为企业收入分配提供政策指导和信息服务。全面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设,健全企业工资分配决定机制、工资合理增长机制和工资支付保障机制。
2.完善公务员工资制度。完善公务员工资正常调整机制,建立健全公务员职务晋升与职级晋升并行的制度。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研究符合各类别公务员特点的工资待遇政策。继续做好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研究实施地区附加津贴制度。加大向基层和艰苦地区公务员工资福利倾斜力度。
3.完善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以实施绩效工资为重点,研究建立高层次人才分配激励机制、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分配激励约束机制和出台工作人员兼职兼薪管理办法等具体配套政策,逐步建立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巩固义务教育学校、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成效,积极稳妥推进其他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4.加强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有效调节过高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提高低收入劳动者收入水平。逐步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逐步扭转区域、行业和社会成员间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改革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规范国有企业收入分配秩序,加强国有企业收入分配监管。建立公务员与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调查比较制度,适时合理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水平。完善最低工资制度,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
(六)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快构建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体制机制,切实维护劳动者和企业双方的合法权益,逐步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
1.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和集体合同制度。提高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签订率,重点提高小企业和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完善劳动用工备案制度,逐步建立全省统一的劳动用工数据库,加强对企业劳动用工的动态管理。健全劳务派遣规定,加强对劳务派遣用工的规范指导。完善企业裁员机制,规范企业裁员行为。在经济结构调整和国有企业改革中,妥善处理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完善集体协商机制,以企业集体协商为主体,以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协商为补充,努力扩大集体合同覆盖面。切实实施劳动合同制度、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推进企业民主管理,增强集体协商的实效性。
2.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能力建设。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方针,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内部劳动争议协商解决机制。建立健全重大集体劳动人事争议应急调处机制。在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所(站)设立劳动人事调解委员会(调解中心),做到“有经费、有场所、有人员、有制度、有业务”。在事业单位设立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重点在争议多发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设立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加快推进省辖市、县(市、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加强仲裁庭标准化建设。完善争议调解仲裁制度,规范办案程序,提高仲裁质量。为弱势群体开辟绿色通道,方便当事人。加强调解员仲裁员队伍建设,充实基层调解人员和仲裁办案辅助人员,及时办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健全完善裁审衔接机制。加快推进调解仲裁管理信息化建设,提高争议处理效能和专业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