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乌鲁木齐市开展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进校园暨招聘会启动仪式的实施方案
(乌劳〔2009〕71号)
乌鲁木齐县、各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组织人事劳动局: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办发3号文件做好大专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新政办发[2009]23号)精神,进一步推动和促进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积极的挖掘就业岗位,千方百计扩大就业渠道,更好的扶持本地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鼓励毕业生自主创业,引导毕业生进入人力资源市场进行双向选择,为毕业生就业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和就业条件,我们定于4月19日组织开展“送岗位进校园就业服务”活动。为做好我市大中专、技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现结合实际,就开展大中专、技校毕业生服务活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主题
“送岗位进校园,以培训促就业”。
二、服务对象
即将毕业的大中专在校生以及登记失业的大中专技校毕业生。
三、活动主要内容
(一)开展入户调查,做好摸底工作,各区(县)人事劳动保障部门结合技能岗位对接专项服务活动,于4月13日-4月16日对辖区内的院校毕业生进行摸底调查,摸清毕业生的求职愿望、就业意向、培训需求和能力特点等基本情况,建立大中专毕业生基础档案。
(二)企业用工调查。各区(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于4月13日-16日对本辖区内的用工单位岗位信息进行一次上门登记,建立用工信息台帐,掌握企业用工信息需求情况,并录入劳动保障信息平台,及时为大中专技校毕业生提供免费的就业岗位信息。
(三)设立服务窗口,提供免费政策咨询和职业介绍服务。各区(县)再就业服务中心、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要开设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窗口,各区(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对大中专技校毕业生提供免费的就业政策咨询、岗位信息、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服务。
(四)提供专项信息服务。各区(县)在开展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分析时,强化分析大中专技校毕业生求职登记信息、定期发布。将专场招聘与日常服务相结合。各区(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每半个月对就业网络联盟专区中各项信息特别是用人单位岗位招聘信息内容进行一次维护,并将维护后的信息内容在乌鲁木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二次发布。同时将维护的信息内容报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在媒体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