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2010年“春风行动”活动方案》的通知
(乌就培〔2010〕6号)
市统筹城乡就业和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组织人事劳动局,乌鲁木齐县、各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就业扶持政策,进一步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结合我市实际,我们制定了《乌鲁木齐市2010年“春风行动”活动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二月二十二日
乌鲁木齐市2010年“春风行动”活动方案
为稳步推进我市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农牧民增收,做好进城务工农民工、农村富余劳动力的有序流动和转移就业工作,按照自治区《关于开展2010年春风行动活动的通知》(人社发【2010】2号)要求,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会同市总工会、团委、妇联、各区(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在乌鲁木齐市开展“春风行动”活动,现制定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服务进城务工,帮助就近就业,扶持返乡创业。
二、活动对象
准备外出务工、新进城务工和已经在城市中务工的农村劳动者、就地就近就业、返乡创业的农村劳动者。
三、活动时间
1、2010年2月25日至2010年4月30日,
2、2010年2月25日自治区将举办新闻发布会,届时全市“春风行动”全面启动。
四、活动内容
由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当地工会、妇联、团委等团体,组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及工会、妇联、团委基层服务组织,共同开展“春风行动”,为农业富余劳动力提供政策咨询、就业服务和维权支持,帮助进城务工人员和就地就近转移就业人员及早落实就业岗位。
在农民工外出务工前,区(县)、街道、乡(镇)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及工会、妇联、团委的基层服务组织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和岗位信息服务;进城务工求职时,免费提供岗位信息和职业介绍服务;在城镇就业期间,免费提供职业培训信息、维权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帮助有培训意愿的进城务工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享受培训补助政策;为进城务工人员推荐民办职业中介机构;对区(县)街道、乡(镇)困难家庭、困难人员提供特殊转移就业服务。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2010年2月1日-2月25日)
1、制定市、区(县)两级实施方案;召开市区(县)两级工作会议。
2、开展农民工市场用工情况摸底调查。各级要组织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乡镇劳动保障机构详细摸底调查掌握本辖区有转移就业愿望的富余劳动力的数量和技能情况,调查掌握企业空岗和用工需求情况,为组织进城务工劳动者专场招聘洽谈会做好准备。在此基础上,要积极开展劳务洽谈和对接就业门路。
各区(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将用工信息于2月 24日之前报市就业服务管理局职业介绍科,职业介绍科于2月25日前汇总并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发布用工信息。(附件1)
3、就业困难者调查摸底。各区(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于2月25日前将就业困难家庭摸底调查汇总表报市就业服务管理局职业介绍科。乌鲁木齐市确定援助200户农村困难家庭至少一人实现就业。援助时间为2月至4月,5月8日将各区县落实援助困难户的情况报市就业服务管理局职业介绍科。
4、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各区(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公安、工商、劳动监察等部门在本地区开展一次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活动,对各类职业中介机构和人力资源中介机构进行检查,取缔非法或违规中介机构,严厉打击假借中介实施诈骗的各类违法行为,为“春风行动”的开展提供良好的用工市场环境。各区县要在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的基础上面向社会推荐一批民办服务规范、群众满意的职业中介机构授予2010年“放心职介服务机构”牌匾,并在当地媒体予以公布,通过广泛宣传,引导进城求职务工人员到合法职业中介机构求职。清理整顿民办职业中介机构工作开展情况于3月15日前上报乌鲁木齐市就业服务管理局职业介绍科。
5、加强动态监测。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牵头,联合工会、团委、妇联等部门在辖区内特别是火车站、汽车站等农民工密集场所设立监测点。做到专人负责,各负其职,在醒目位置设置大型宣传牌,及时引导农民工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求职咨询,每周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报告一次农民工流动情况。以便及时掌握进城务工求职的农民工的流量、流向,维护劳动力市场秩序,打击假借职业中介进行诈骗的各类犯罪行为。
农民工流动情况监测点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名单、联系电话于2010年2月26日前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农民工工作处。
6、组织农民工参与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基层服务组织集中公布一批培训项目和培训信息,组织农民工报名参加,为下一步开展培训,提高就业能力和技能水平做好准备。米东区、乌鲁木齐县在三月份各要组织举办两期SYB农村创业培训班,达坂城举办一期。米东区、乌鲁木齐县重点要开展农民返乡创业活动。
(二)实施阶段(2010年2月25日-4月30日)
1、积极开展政策宣传。乌鲁木齐市各人力资源市场和街道劳动保障所(站)做板报宣传农民工进城政策,其中劳动保障站板报不少于2块。人力资源市场不少于10块并张贴宣传画。(持续到4月30号)
在乌鲁木齐中心城区主要街道悬挂宣传横幅,各区县横幅不少于50条(持续到4月30日),横幅由各区(县)负责统一印制。
由天山区、水区、沙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出动一辆宣传车,于2月25日上午11点到中午2点在城区主要街道宣传农民工进城务工政策。乌鲁木齐县、米东区、达坂城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出动一辆宣传车,于2月25日上午11点到下午4点在乡镇主要场所宣传农民工进城务工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