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乌鲁木齐市2010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月专项活动的通知
(乌劳〔2010〕146号)
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组织人事劳动局,乌鲁木齐县、各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是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和稳定的重要保障。为认真落实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专项活动的通知》(新人社发[2010]106号)工作安排。加强我市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服务工作,切实帮助离校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尽早实现就业和稳定就业,定于9月16日至10月15日在全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开展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现就开展此项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服务就业、成就人才。
二、服务对象
2010届以及历届离校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各类基层就业项目服务期满大中专毕业生,重点是长期失业毕业生、零就业家庭毕业生、家庭困难毕业生。
三、工作目标
(一)宣传登记到位。通过宣传,使辖区内每一位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毕业生了解相关政策和公共就业服务的具体措施。通过求职和失业登记,掌握辖区每一位有就业意愿的毕业生的基本情况信息。
(二)跟踪服务到位。对登记求职或失业的大中专未就业毕业生提供免费公共就业服务,跟踪掌握毕业生的去向。从政策信息指导、岗位信息介绍、职业培训或就业见习需求、自治创业意愿四个方面提供高效的公共就业服务,使离校未就业毕业生都能参与到相关就业准备活动中。
(三)政策落实到位。按照自治区和我市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的政策规定,对每一位符合条件的离校未就业毕业生,都要落实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就业见习基地生活补助、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税费减免、岗位补贴以及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确保服务对象得到就业援助。
四、活动时间
乌鲁木齐市2010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月专项活动,定于2010年9月16日至10月15日在全市统一开展。
五、活动内容
乌鲁木齐市2010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月专项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9月1日-9月10日)
1、对服务对象开展摸底调查,摸清其基本情况和就业需求;
2、有针对性地制定服务专项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
3、编印政策宣传资料及就业服务月活动内容安排指南;
4、整理适合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的岗位信息;
5、设立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专门服务窗口;
6、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做好服务专项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实施阶段(9月10日-9月19日)
1、广泛开展宣传,引导大中专毕业生寻求公共就业服务。针对大中专毕业生求职特点,利用网络、广播、报纸等媒体,广泛宣传就业服务月活动内容、国家和自治区以及我市就业扶持政策等信息,引导大中专毕业生积极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登记,主动寻求公共就业服务。
2、开展入户调查,做好摸底工作(9月10日-9月16日)。各区(县)人事劳动保障部门认真做好离校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求职登记工作,建立大中专毕业生基础档案,开展一次上门政策咨询活动,免费发放“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3、企业用工调查。各区(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于9月10日至9月16日对本辖区内的用工单位空岗信息进行一次上门登记,建立用工信息台帐,掌握企业用工信息需求,提供免费的就业信息,计划调查270家单位(附件1)。
4、提供专项信息服务,对办理失业登记尚未就业的应历届大中专毕业生,进行专门统计。各区(县)在开展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分析时,要强化分析大中专毕业生求职登记信息,依托劳动保障网站,开设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专栏,定期在新闻媒体、新疆党建网、劳动保障网站上(www.molss.gov.cn)发布适合毕业生就业岗位和毕业生求职信息,供用人单位和求职者使用。让尚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及时掌握适合本人就业岗位信息。同时,参加2010年国家和自治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秋季联合招聘周活动。加强与人才市场网站信息交流,将专场招聘与网上招聘相结合的办法,为其尽早实现就业创造条件;
5、开展政策实效活动。鼓励大中专毕业生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对登记尚未就业的应历届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困难大中专毕业生,根据其意愿组织参加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鉴定,组织他们参加就业见习活动,落实见习基本生活补助政策对自主创业的毕业生,需要小额担保贷款的由小额担保贷款基金提供担保,对有零就业家庭就业特别困难的毕业生,提供“一对一”的专项就业帮扶,开发适合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的公益性岗位,进行托底安置;
6、举办针对大中专毕业生专场招聘会活动。9月16日乌鲁木齐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相关工作人员参加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自治区人民广播电台举办的“2010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月专项活动”新闻发布会暨启动仪式。
各区(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于9月19日至9月30日组织开展1至2次大中专毕业生专场招聘会,对各类求职人员进行求职招聘、政策宣传等就业服务。
2010年9月19日 上午11时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教育厅主办、自治区工商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工商局承办、自治区人才服务中心、自治区个体企业协会、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市人才服务中心、各区(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协办的乌鲁木齐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月启动仪式暨招聘专场会在市红山体育场举办。
六、组织机构
成立“2010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月专项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朱文智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副组长:周建国 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局长
成 员:各区(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局长或副局长
施岭俊 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副局长
梁军峰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
张 诒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法制监察处副处长
李 红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处处长
杨小铭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处处长
郭利群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培训处处长
吴社虎 市就业服务管理局职业介绍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周建国兼任。工作人员从劳动保障局就业处、培训处、市就业局抽调人员组成。
七、工作要求
(一)201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专项活动是为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区(县)人事劳动保障局要从大局出发,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开展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要把组织好、实施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月”专项活动,作为落实就业再就业政策和全面推进人本服务的一项重要措施。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机构,研究制定好工作实施方案,包括工作目标和工作内容。各区(县)要充分发挥各级人力资源市场和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平台作用,明确任务,并将各项具体工作任务落实到个人,并指定专门负责人,落实责任,加强监督指导。要加强与各新闻媒体的联系,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在服务活动期间,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具体措施,把服务活动宣传好,组织好,开展好,取得实效。确保服务活动的各阶段工作任务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