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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2011年“春风行动”活动方案》的通知


  4、突出重点,分类指导,以专项职业能力为重点,整体推进,提高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竞争力。各区县要根据企业用需求和农村进城劳动者择业需求,针对“两后生”和40岁以下青壮年,按照“汉语培训不离村、技能培训不离乡、职业鉴定不离县”的原则,重点组织落实一批适合进城务工人员的技能培训项目,落实培训补贴政策,大力开展“一户一人”转移就业培训和技能储备培训。积极组织有实力的培训机构,到区县开展送培训下乡村活动。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就业常用的汉语言培训,提高少数民族务工人员的汉语沟通交流能力。用好培训补贴政策,健全培训资金与培训质量、就业效果挂钩的绩效评估机制,提高补贴资金效用。

  5、加强清理整顿,以推荐诚信机构和打击非法活动为重点,维护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各区(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公安、工商、劳动监察等部门在本地区开展一次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活动,对各类职业中介机构和人力资源中介机构进行检查,取缔非法或违规中介机构,严厉打击假借中介实施诈骗的各类违法行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为“春风行动”的开展提供良好的用工市场环境。由工会组织牵头,组织开展农民工维权政策咨询和法律援助行动。各区县要在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的基础上面向社会推荐一批民办服务规范、群众满意的人力资源中介机构授予2011年“诚信服务机构”牌匾,并在当地媒体予以公布,通过广泛宣传,引导进城求职务工人员到合法人力资源中介机构求职。清理整顿民办人力资源中介机构工作开展情况于3月15日前上报乌鲁木齐市就业服务管理局职业介绍科。

  6、加强动态监测。各区(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牵头,联合工会、妇联等部门在辖区内特别是火车站、汽车站等农民工密集场所设立监测点。做到专人负责,各负其职,在醒目位置设置大型宣传牌,及时引导农民工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求职咨询,每周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报告一次农民工流动情况。以便及时掌握进城务工求职的农民工的流量、流向,维护劳动力市场秩序,打击假借职业中介进行诈骗的各类犯罪行为。

  (三)实施阶段(2011年3月11日-4月30日)

  1、积极开展政策宣传。乌鲁木齐市各人力资源市场和街道劳动保障所(站)做板报宣传农民工进城政策,其中劳动保障站板报不少于2块。人力资源市场不少于10块并张贴宣传画。(持续到4月30号)

  在乌鲁木齐中心城区主要街道悬挂宣传横幅,各区县横幅不少于50条(持续到4月30日),横幅由各区(县)负责统一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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