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县办公业务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印府办发〔2009〕4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自治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现将《自治县办公业务网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日
自治县办公业务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铜仁地区办公业务资源网(以下简称办公业务网)在我县已正式启用。为加强办公业务网的运行管理,根据省、地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办公业务网系铜仁地区政务机关网上办公的专用非涉密网络,是实现电子公文的生成、发送、接收、存档的基础网络平台。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县所有接入和申请接入办公业务网的单位。
第四条 电子公文的种类、形式、行文规定与纸质公文相同,与相同内容的纸质公文具有同等的法定效力。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五条 办公业务网的维护管理实行分级管理、分级维护。
第六条 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职责:
(一)负责办公业务网日常维护、应用协调工作。
(二)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协调、监督各乡镇、县直各部门接入办公业务网工作。
(三)负责各乡镇、县直各部门电子密钥(电子印章)的制作和发放。
(四)负责办公业务网技术支持和培训等工作。
第七条 自治县电信公司职责:
(一)负责办公业务网的技术开发、运行维护与网络升级。
(二)负责办公业务网网络安全防范。
(三)负责办公业务网接入单位网络调试,确保各单位网络正常。
第八条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应当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专职人员,负责办公业务网应用。专职人员职责如下:
(一)负责本单位及本系统网络日常管理与维护,定期报告网络运行状况及安全、报警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