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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度新业乡项目区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0年5月下旬准备迎接省、地检查验收阶段,主要任务是:完善内业资料(文书档案、财务档案、图片、录像资料等),迎接省、地检查验收。
  四、具体措施
  (一)成立2009年度新业乡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指挥部,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指 挥 长:杨胜贵(新业乡人民政府乡长)
  副指挥长:杨宗甫(自治县农办副主任)
  吴 鸿(新业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成  员:杨 斌(新业乡党政办主任)
  代建英(自治县财政局农财股股长)
  田云庆(自治县农办科教站站长)
  杨再明(自治县农办副股长)
  夏 曦(自治县农办会计)
  刘兴利(新业乡水利站站长)
  张 庆(新业乡农经站站长)
  魏德军(新业乡林业站站长)
  安绍模(新业乡派出所所长)
  黄 超(新业乡安监站站长)
  李元富(新业乡土管所所长)
  张著江(新业乡木良村支书)
  唐 军(新业乡锅厂村主任)
  任云霞(新业乡边山村支书)
  严克明(新业乡格山村主任)
  张羽仲(新业乡文昌村支书)
  (二)深入广泛宣传,认真做好群众工作。一是通过标语、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宣传农业综合开发政策,使农业综合开发的目的和意义家喻户晓;二是开好党员干部、占地农户、受益农户三个会;三是制定好工程占地的调整和补偿办法;四是协调处理好群众纠纷,以及施工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充分调动项目区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使项目区群众支持和参与农业综合开发。
  (三)强化项目管理,保证工程质量。项目实施严格实行项目法人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工程报帐制、公示制。县农发办和县财政局要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检查监督,严把质量关。工程指挥部要按照批复的技施设施施工,不得随意更改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和建设内容。工程验收要严格按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标准执行。工程验收后,及时明确产权,落实管护体制,办理移交手续,建立运行管护制度,按照“谁受益,谁负担”,“以工程养工程”的原则,筹集项目后续管护费用,确保工程正常运转,长期发挥效益。
  (四)严格资金管理,确保项目按期竣工。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国家财政部《关于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执行。一是实行有报帐制,坚持“专人、专帐、专户”管理的原则。二是坚持按工程进度分期及时拨付工程款。三是做好资金使用管理监督,由县农发办和财政局对资金使用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工程结束后,进行资金决算,并接受审计部门对项目工程进行预决算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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