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督查的通知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督查的通知
(印府办发〔2009〕17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自治县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加快推进全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自治县人民政府决定组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督查组,对各乡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09年11月11日至20日。
  二、督查内容
  (一)林改档案资料整理归档情况;
  (二)“四签两不准”落实情况(二个三分之二落实情况);
  (三)二、三榜公示情况;
  (四)林权纠纷调处情况;
  (五)林政管理及森林防火工作情况。
  三、督查分组情况
  第一组
  组  长: 田 杰
  成  员: 陈 祥 严小波
  负责督查: 洋溪镇、杨柳乡、罗场乡、缠溪镇、新寨乡、峨岭镇。

  第二组
  组  长: 张玉泉
  成  员: 游云军 张海峰
  负责督查: 新业乡、木黄镇、永义乡、朗溪镇、合水镇。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