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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印江酸芋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印江酸芋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印府办发〔2009〕17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自治县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加大我县特色产品--“印江酸芋荷”的品牌建设及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自治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印江酸芋荷地理标志保护申报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 何支刚(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杨 业(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任志华(自治县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局长)
  任光耀(自治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严 政(自治县财政局局长)
  成 员: 田维刚(自治县卫生局局长)
  袁长生(自治县工商局局长)
  饶继军(自治县农业局党组书记)
  杨 文(自治县农办主任)
  杜显成(自治县扶贫办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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