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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摩托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摩托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印府办发〔2009〕14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自治县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印江自治县摩托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自治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自治县摩托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有效加强摩托车管理,遏制摩托车交通事故上升势头,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铜仁地区摩托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化道路交通社会化管理措施,大力加强事故预防基础工作,依法整治摩托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我县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和构建平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摩托车无牌无证、非法营运、酒后驾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着力提高摩托车驾驶人的法律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和摩托车注册登记率、检验率、驾驶人守法率;摩托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明显减少;摩托车行车秩序明显好转;达到摩托车注册登记率比上年同期上升10%以上;摩托车检验率比整治前大幅度提高;摩托车交通事故“四项指数”(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财产损失)同比下降10%,杜绝一次死亡3人以上摩托车交通事故发生,逐步形成摩托车安全规范管理长效机制。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领导,成立县摩托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其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刘仲明(自治县公安局政委)
  副组长:史国军(自治县公安交警大队队长)
  王 强(自治县安监局纪检组长)
  成 员:张一鸣(自治县交通局副局长)
  袁长生(自治县工商局副局长)
  张羽军(自治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刘 刚(自治县城市公共客运管理局局长)
  符红英(自治县文广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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