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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秋季动物防疫工作的通知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秋季动物防疫工作的通知
(印府办发〔2009〕15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自治县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切实做好2009年秋季动物防疫工作,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畜牧业可持续发展,实现我县无重大动物疫情发生的目标,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把免疫工作放在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首位
  免疫是当前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的有效措施,是减少和避免动物疫情发生的关键。秋季是畜禽流通的高峰时期,是候鸟大量迁徙的季节,也是动物疫病的高发时段。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认识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重大意义和严峻形势,切实把秋季动物防疫工作摆上当前畜牧业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协调配合到位、政策保障到位、防疫经费到位,抓好以防控口蹄疫、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为重点的秋季动物防疫工作,并协助卫生部门搞好甲型H1N1流感的防控工作,要坚持“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原则,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档,建立有效免疫屏障,确保我县无重大动物疫情发生,确保生态畜牧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二、认真落实秋季动物疫病的各项防控措施
  (一)明确秋季动物防疫任务。秋季动物防疫工作从9月下旬开始,11月上旬结束。要做好免疫记录,建立免疫档案,加大动物免疫标识佩戴工作力度,切实做到“县不漏乡、乡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畜”,彻底消除免疫空白点和免疫死角,保证防疫密度和质量同步提高。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的防疫密度要达到应免疫数的100%,猪瘟免疫密度达95%以上,鸡新城疫免疫密度达95%以上,狂犬病免疫密度达80%以上,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的防疫密度在养殖小区和养殖大户(场)要达到100%,其它疫病因病设防,积极做好程序防疫;养殖小区(大户、场)畜禽标识佩戴率达100%,其它养殖区域佩戴率70%以上。
  (二)加强养殖密集区动物疫病防控管理。要进一步加强养殖密集区、小区、规模场、种畜禽场等兽医卫生管理,落实好相关动物卫生防疫制度;完善种畜禽场、规模场、养殖小区业务干部定点联系制度,明确专人负责,责任落实到人,不断提高服务水平,确保各项防疫制度落到实处。对新建的养殖场、大户等要加强动物防疫合格条件的审核,符合条件的方可准建,保证规模场(小区、大户)各项常年防疫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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