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印府办发〔2009〕10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自治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印江自治县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六月二十二日
印江自治县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集中整治我县计划生育药械和成人“性用品”市场经营、流通、使用环节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全县将开展为期6个月的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根据《铜仁地区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铜地人口通〔2009〕11号)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所称“计划生育药械”是指用于生育调节的药品和妊娠控制的医疗器械,包括避孕、终止妊娠、促排卵等药品,以及宫内节育器、避孕套等医疗器械;成人“性用品”是指用于改善和增强性功能或对性活动起辅助作用,但依法不属于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包括口服、外用和仿真工具等种类。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全县计划生育药械生产、流通、使用的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保障和维护群众健康权益。
(一)规范具有合法资格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企业生产、经营计划生育药械行为。
(二)规范使用计划生育药械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医疗机构的执业行为,提高医疗和技术服务质量。清理整顿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医疗机构使用假冒伪劣计划生育药械的行为;查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工作人员违规使用终止妊娠、促排卵药品的行为;查处将国家免费供应的避孕药具有偿销售的行为。
(三)查处生产、销售伪劣成人“性用品”行为,规范广告宣传,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
(四)严厉打击计划生育药械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取缔无证生产、经营、使用活动。
(五)构建诚信氛围,增强产品和服务提供者诚信守法意识、质量责任意识,提高行业自律水平。
(六)完善计划生育药械和成人“性用品”监督管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监管能力。
二、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